为加强财政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苏州市财政局计划从2026年10月29日开始,开展“苏州山塘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了解和掌握苏州山塘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到位、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重点关注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和超范围支出、项目是否按批复内容实施、绩效目标是否如期实现,发现资金拨付、支出合规、财务核算、项目管理、绩效实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并为后续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安排、监管和绩效评价提供依据。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1.项目立项与资金下达情况。项目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审查、招投标等手续是否齐全合规,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2.资金拨付与使用情况。市级财政、主管部门是否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资金下达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拨付资金、管理资金;项目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建设资金,有无挪用、挤占、擅自改变或扩大建设资金使用范围等问题;重点核查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有无将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用于经常性支出、人员经费、偿还债务、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有无资金长期滞留、闲置、虚列支出、大额提现、白条入账等情形;工程款支付是否与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监理签证相符,有无超付、预付不合规、以借款名义转移资金等问题。
3.财务核算与内控管理情况。项目单位是否按《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和《江苏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苏财建〔2017〕132号)设置基建账套、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是否真实完整,支出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是否及时办理并经财政投资评审;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账,有无账外资产、账实不符;内部审批、合同管理、资金支付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4.项目实施与绩效情况。项目单位是否完成申报资料中的建设任务目标,重点关注有无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标准,项目进度是否与计划相符,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工期延误、投资超概算;项目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实现,绩效目标是否分解落实、绩效运行监控是否开展、绩效自评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重投入、轻绩效"问题。
三、检查组成员
须永琴 行政执法证号:10050012060
顾辛一 行政执法证号:10050012049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人:高婷婷,联系电话:0512-68616733,邮箱:279728950@qq.com,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邮编:215004。
苏州市财政局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