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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6-02-27 13:41   访问量:

2025年,苏州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紧紧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高质量财政法治建设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将法治理念全面融入财政工作各领域、各环节。聚焦中心工作、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一是深化法治专题学习。系统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纪党规和财税领域新法新规等专题学习,筑牢财政干部法治思想根基,引导干部深刻把握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和实践要求。二是强化法治实践赋能。组织财政干部参加法治培训、庭审旁听等活动,注重学用结合、以学促干,引导财政干部尊法学法、主动普法、严格用法,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三是健全考核追责机制。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全面纳入局年度绩效考评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压实处室单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全面依法履职,保障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一是稳住财政运行基本盘。狠抓收支管理,财政保障基础持续稳固。坚持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涵养新财源,强化重点税源企业动态监测。深层次推进市级零基预算改革,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行“三保”预算全市会审制度,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重点领域保障有力。聚焦新质生产力、民生改善、稳外贸促内需等核心任务,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牵引作用,依法统筹财政资金,优化完善资源配置。三是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以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为引领,逐步推动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推动零基预算加力扩围,深化成本绩效分析,健全绩效管理体系,全面开展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四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落实落细债务置换政策,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持续压降融资成本。
  (三)完善制度体系,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职能。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要求,制定印发《苏州市财政局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计划》,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状态台账制度和失效前提醒机制,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二是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和清理工作。落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完成《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三是全面加强政策措施类文件合法合规审查。进一步完善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将部门政策性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做好与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工作的衔接协同。我局全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出台重大行政决策1项,政策措施文件9件,完成后评估报告1份,确保财政重要政策措施出台程序合法合规。
  (四)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财政法治实施体系
  一是出台系列制度文件。制定出台《苏州市财政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2025版)》;认真落实“综合查一次”改革要求,制定出台《苏州市财政领域落实“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方案》。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落实《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设“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全面准确公示涉企行政检查信息,规范执法行为。全年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2件、行政裁决39件,无被纠错情况发生。三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2025年度财政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市县联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完成对全市75家代理记账中介机构的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74家代理机构和258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四是财会监督体系日益健全。完善“五位一体”、纵横联动、覆盖全市的财会监督工作体系,强化与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的贯通协调。重点推进民生领域外包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整治养老、就业、环保等7个领域的服务外包项目,及时反馈相关问题,督促立行立改。
  (五)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财政行政裁量权行使
  一是制定执法监督年度计划。印发《苏州市财政系统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监督工作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细化监督举措,有序推进财政重点事项、重点执法领域的监督。二是推进包容审慎执法。严格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执法领域首违不罚清单》,深入开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用专题调研,系统分析实践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各县级市(区)执法行为开展督促指导,着力提升全市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化水平,组织召开2025年度全市财政系统案卷评查会议,推动全市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六)深入普法学法,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年累计新申领行政执法证11人,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81人,执法监督人员10人。局法规处作为专职法治机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的5%;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所有执法人员每年在线学习不少于60课时并通过在线考试,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二是完善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落实《苏州市财政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咨询论证、防控法律风险作用,目前我局已有公职律师13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数达18人。三是加强财政干部学法。制定印发《苏州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确保财政干部法律知识常态化更新。进一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每季度组织召开案例分析会,组织旁听庭审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四是提升普法工作质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2025年苏州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暨财政宣传月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和“财政宣传月”各项工作部署;开展“砥砺奋进新征程——走法治之路,悟法治力量,建法治苏州”为主题实践活动。
  二、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坚持用法治思维研究财政工作、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一是以上率下,筑牢法治学习根基。抓紧抓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法的首要任务,不断提高局党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统筹部署,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部门整体工作布局,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财政建设任务与财政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累计办理7件行政复议和7起行政诉讼,持续保持行政复议零纠错与行政诉讼零败诉。三是应述尽述,强化法治履职自觉。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在年初作风建设暨效能大会上做述法专题报告。四是定责督行,健全执法责任体系。局主要领导与各执法机构签订年度《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执法权责边界,夯实执法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财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
  三、2026年推进法治建设主要安排
  (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各项要求,定期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开展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交流,进一步提升法治财政工作质量。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财政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力度,防止出台妨碍统一市场和影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继续做好行政裁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政府合同、复议诉讼、政策性文件等财政业务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持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二)积极培养法治型复合型财政干部
  加大财政干部法治培训力度,建立财政干部学法清单,围绕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学习,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财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做好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完善公职律师管理使用机制,根据省厅统筹管理全省财政系统公职律师深化法治保障的要求,建立起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财政法治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高效匹配法治保障需求与法治服务供给,更好发挥财政公职律师作用。
  (三)提高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质量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干部必修课,把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财政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八五”普法总结收官工作,拟定财政“九五”普法规划,继续组织“财政宣传月”系列普法活动,利用宣传栏目、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党内法规、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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