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年度财会监督任务落实,近日,市财政局组织召开苏州市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会议就《条例》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点条款等进行了系统解读。《条例》已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部财会监督地方性法规,《条例》为新时期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会上,各依责监督单位围绕年度监督工作推进情况展开交流,并就进一步完善协同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数字化水平等提出了建议。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联动监督部门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市财政局副局长计国锋对下一阶段财会监督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条例》宣贯,各单位要将《条例》宣贯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推动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平台作用,结合实际构建灵活高效的协同监督机制,健全信息互通、结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督数据横向串联,凝聚合力;三是强化数字赋能,要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财会监督领域的研究应用,提升监督效率和精准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