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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8-26 14:48   访问量:

一、上半年工作主要成绩

一是扎实做好财政收支管理,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全市财政收入目标做好收入组织。2021年上半年,全市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3.9亿元,增长15.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15.1亿元,增长16.1%,税比86.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增量全省第一。加强部门协同和板块配合,及时分解收入任务,合理安排收入时序进度;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整理月度收入情况和阶段性建议供领导参考。加强支出管理。今年1-6月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1.7亿元,增长7.2%。精细化编制年度预算,用好市级预算滚动项目库,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民生项目,进行提前储备、跨年度滚动管理和动态监控。优化预算执行管理,常态化实施预算执行考核,确保支出进度保持在合理区间;规范预算调整流程,严控预算调剂追加。落实财政资金常态化直达机制,有效保障重点支出。

二是不断优化资金政策供给,支持“苏州制造”高质量发展。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加大专项资金投入,下达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30377.6万元,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服务平台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拉动作用,通过高效的市场化配置手段,集聚社会资本支持产业转型发展。积极推动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对在苏州综合金融服务等平台获得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贷款的企业,市级财政按照项目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奖励,县级市(区)按照不低于项目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奖励。研究拟定支持“苏州制造”品牌建设奖励措施,形成《关于全力打响“苏州制造”品牌的若干措施》经市委、市政府审议后出台,从加快产业自主创新发展等六个方面支持“苏州制造”品牌建设。加强产业链和创新链对接,不断创新完善财政支持政策,重点研究出台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航空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研究制定独墅湖创新协作示范区财政支持政策,协调完善示范区财政投入机制和分成机制,推动示范区内高端创新产业集聚区、高端创新产业协同区、田园生态区建设发展。支持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完善市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加大“科贷通”支持力度,给予银行风险补偿比例从50%提高到不低于70%,上半年已为808家企业解决贷款34.48亿元,同比增长41.3%。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量质并举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2021年已下达高企奖补资金3.2亿元。支持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载体落户苏州;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制造业转型升级,市级财政下达3亿元支持加快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建设。支持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深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小额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非小额采购项目按比例预留;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出口,落实对美出口信保扶持政策,对美市场出口的信保补贴比例调整为100%。

三是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推进“沪苏同城化”。深化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建立市级财政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吴江片区建设财政投入机制,重点支持吴江区在产业发展、生态共保、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方面建设,推动一体化示范区吴江片区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办法的研究制定,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促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支持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开发建设体制机制初步方案,两省一市共同出资组建发展公司,根据江苏省出资方案要求,及时研究制定苏州市关于示范区发展公司的出资方案,明确出资来源、出资主体、出资方式、运行管理和职责分工,保障发展公司顺利组建运行。积极支持深化上海和苏州全市域、全领域的对接合作,融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建设,加速“沪苏同城化”进程。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建设沪苏湖、通苏嘉甬、嘉闵太等高铁干线、城际铁路。落实城际铁路公司资本金出资,支持加快长三角城际铁路建设。安排高铁北站综合枢纽项目前期资金,积极推动高铁苏州北站、南站与上海虹桥高铁枢纽共同打造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做好经费保障支持苏州联动上海协同举办“五五购物节”,落实扩大内需战略,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

四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1-6月全市兑现稳岗返还资金5.5亿元。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1-6月全市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2.5亿元。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等纳入项目制培训目录,1-6月共投入2.9亿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3.1万人次。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2021年苏州教育实事项目,支持新建改扩建学校40所。加快提升高等教育能级,深入实施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南京大学苏州校区、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太仓校区、苏州大学未来校区(吴江)等项目建设。支持全力打响“江南文化”品牌。贯彻落实《关于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的扶持政策》,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5亿元,聚焦数字文化产业等重点领域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规模超过10亿元的苏州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着力构建具有江南文化特质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安排建设资金推进“苏作馆”、苏州博物馆西馆、苏州考古博物馆等项目建设;推进“江南小剧场”建设,做精“江南小书场”项目。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持续加大公共卫生财政投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支持筹建康养集团,推动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进南医大姑苏学院等优质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全面实施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实现医保基金统收统支,配合市医保局推动医保“一卡通”项目顺利落地。

五是坚决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深化财政金融融合发展,新增周庄、乐余、金庭等乡村振兴子基金7.5亿元,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挥农业保险“稳定器”作用,健全覆盖全市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惠农贷”产品推广,服务农户小额贷款需求。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建设,各级财政投入6.74亿元,全力保障高标准农田全覆盖。大力支持农村水利建设。下达农村水利建设市级补助2000万元,支持各地小型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及河道疏浚整治。

六是支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动绿色发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决策部署,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市级财政下达奖励资金1.225亿。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拨付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市级补助3.8亿元,持续改善城乡水环境。落实第四轮生态补偿政策,稳步提高生态湿地村和生态公益林等补偿标准,做好市级承担吴江区50%补助工作。推进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助力高标准建设太湖生态岛,贯彻落实《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配合出台《关于支持太湖生态岛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市级各项财政奖补政策优先支持生态岛项目,形成稳定的财政支持保障机制。

七是落实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构建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债务监测。全面落实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机制,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等系统平台,实施政府性债务数据动态监测;深入开展政府性债务管理专项调研,通过数据填报、现场交流和查看台账等方式,掌握全市基层财政运行及债务管理第一手动态情况。抓好重点环节风险防控。抓实基层政府性债务管控工作,组织召开全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会议,压紧压实党政领导第一责任和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镇级债务统筹管理水平,有序安排高债务率乡镇上收管理,镇级债务风险统筹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切实强化经营性债务管理,实施债务单位经营性融资备案。依法合规开展地方政府债务举借。严格实施政府债务新增规模控制和余额限额管理,有效控降政府性债务综合成本。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管理制度,推动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申报环节前置,稳步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做实政府债券发行使用信息公开,规范公开苏州全市、本级及所属区县地方政府相关债务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八是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创新开展政府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出资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拟定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目前子基金总规模近60亿元,放大财政资金3.3倍。牵头落实市RIETs试点专班工作,东吴苏园产业RIETs项目成为全国首批(共9单)、省内首单公募RIETs上市项目,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梳理财政业务流程,统筹考虑业务实际与信息化应用需求;做好顶层设计,坚持全市“一盘棋”,制定中长期数字财政建设发展规划,推动苏州财政业务数字化转型;按时完成系统基础数据采集等前期基础工作,实现苏州地区系统环境初始化,上线工作准备就绪。落实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设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处,在省内设区市中率先启动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细化制定2021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做好企业工资总额的清算和预算,推动建立统一的财务报表系统,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坚定不移做大做强做优国有金融资本。加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实现和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2021年将558个项目纳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152.52亿元。实施多层次绩效评价,促进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扎实做好财政监督工作。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印发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将财政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列入内部审计监督事项;强化监督和审计结果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将监督成果与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等挂钩,拓宽成果运用维度。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财政收支管理。在收入组织方面,完善收入征管保障机制,做好与部门和板块间的沟通协调,及时跟踪税源变动情况,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环节的税收管控;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措施,持续推进制度性减税降费,积极挖掘收入潜力、培植财源税源,保持财政收入稳定高质增长。在支出管理方面,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注重四本预算的完整性、功能性和有效衔接;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资金保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全年支出进度保持在合理区间;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新增支出;发挥直达资金常态化机制效用,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领域。

二是主动落实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财政部门职能主动做好政策谋划和资金保障。加快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主动加强与省级财政的沟通联系,做好上下级之间、同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良性的财政投入机制,积极促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有力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开发建设。依托“大虹桥”的强大驱动合力,支持共建共享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加快建设沪苏湖等高铁干线、城际铁路,主动对接推进高铁北站综合枢纽项目,加速“沪苏同城化”进程。

三是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加强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金融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全力支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推动生物医药、第三代半导体、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和5G示范应用等项目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建设的若干意见》,做好全市经费保障工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优质发展。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提升苏州金融发展能级,对照《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及《若干措施》文件要求,落实好单一企业新设金融企业总部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达5000万元等支持政策。

四是充分发挥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创新优化科技金融方法,加大“科贷通”支持力度,构建投融资数字化智能对接模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创新型企业梯队培育力度,加快打造生物医药产业等创新型企业集群。深入实施领军人才计划,升级姑苏创业天使计划和姑苏领军人才计划,紧扣重点先导产业和核心关键技术吸引人才来苏就业创业。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紧扣科技创新1到10、10到100的环节,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配合市科技局推动市产研院发展,扶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支持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建设发展。

五是支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响“江南文化”品牌。积极落实《“江南文化”品牌塑造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办好第三届中国苏州江南文化艺术·国际旅游节、第三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促进江南文化传播推广。全力落实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支持扩大文旅消费规模,用活用好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等手段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支持办好第十届苏州文化产业创意博览会,推进文化与科技、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公共文旅事业发展,保持公共文化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快推进博物馆城建设,打响“一城百馆、博物苏州”品牌。推动苏州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支持市属文艺院团改革,实施“一团一策”,探索建立市场化激励体制,助推苏州交响乐团、苏州民族管弦乐团、吴韵少儿艺术团等文艺院团高质量发展。

六是切实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提升就业质量。推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做好教育实事项目资金保障。高水平推进职业教育高地建设,推进产教融合发展。推动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发展,做好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等项目建设的资金保障。健全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水平,健全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推进医疗卫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落实好国家生态战略,继续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财政政策,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落实第四轮生态补偿政策,做好撤村建居街道生态补偿政策研究。加快生态涵养区建设,支持构建“两山一水、蓝绿纵横”的生态空间格局。高标准打造太湖生态岛,根据太湖生态岛发展规划落实好市级财政扶持政策。

七是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大力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品牌兴农、质量兴农,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靠实安排粮食风险资金,提升粮食应急保供能力。大力支持农村水利建设,完善水利水务工程管理,扎实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村庄建设,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和美的乡村新貌。

八是积极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平稳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借助信息化手段对预算管理一体化全流程进行整合,按照全省统一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实现系统间对接贯通,推动财政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切实担负起国有金融资本统一授权管理责任,推动实现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从“管企业”到“管资本”转变,落实全口径报告制度,做好金融风险防控,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支持金融服务实体。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做好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债务管理机制,做好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风险管控;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管理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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