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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市级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期届满不再延续意见的结果反馈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12-12 16:10   访问量:

按照《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状态台账制度和失效前提醒机制的通知》(苏府办〔2024〕129号)等规定,我局对《苏州市市级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6号)有效期满后不再继续延续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苏州市财政局网站对外公开,从2025年11月3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日结束。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规定做好《苏州市市级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期届满不再延续流程后续工作。

苏州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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