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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须知

一、申请

申请证书补办的持证人到原发证地财政局会计处现场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证书补办申请表;

 (三)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粘贴于《证书补办申请表》右上角);

(四)证件照电子图片,照片要求: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JPEG格式。电子照片以名字+身份证号码命名,现场办理时提交。


二、审核

各地财政局会计处于每月底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信息汇总表、申请材料及电子照片邮寄至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邮寄地址: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3005室考务三科,联系电话:83236088

苏州市区证书补办需由本人(或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补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将材料送至姑苏区三香路998号11号楼751室,联系电话:0512-68616751。

各县级市证书补办请联系当地财政局会计处,统一审核后报苏州市财政局。


三、证书打印

省会计考办将审核通过的证书补办申请提交财政部、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


四、证书发放

证书打印好以后,寄达各地财政局会计处,各地财政局会计处通知申请人证书领取事宜。

附件1:证书补办申请表.doc     

省会计考办

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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