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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苏州 类别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招标 项目名称 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项目
采购单位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 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 600000.00元 公示时间 2022-03-28 14:32:57
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项目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合同
【发稿时间:2022-06-22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SZYCZX2022-C-006001

二、合同名称: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项目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案号等,如有):SZYCZX2022-C-006

四、项目名称: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团结桥巷2号

联系方式:65613741

供应商(乙方):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暂无

联系方式:暂无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照合同有关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70000.00

合同金额:57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照合同有关要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6-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6-22 15:00:5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合同(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pdf
SZYCZX2022-C-006的相关附件.zip
【发稿时间:2022-05-18
SZYCZX2022-C-006的相关附件.zip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发稿时间:2022-05-18

一、项目编号SZYCZX2022-C-006

二、项目名称: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无锡市鸿桥路801-709

标金额: 伍拾柒万元整(¥57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1、名称: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

2、评定区域: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

3、考评标准和依据:

1)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苏委发20226号)

2)《苏州市特色康居示范区建设指南(试行)》

3)《苏州市特色田园乡村评价命名办法(修订)》

4)《苏州市特色田园乡村评价标准(修订)》

4、考评时间要求:

20224月,根据委托协议的要求确定检核验收方案。

20224-9月,参与对2021年前(含2021年)认定的特色康居乡村和特色康居示范区“回头看”抽检。

20224-12月,启动项目,考核组与项目单位对接,了解项目背景,立项目的,项目单位提供相关政策文件、预算数据和项目实施情况等信息、文件资料,按计划对各市、区提交的验收申请对项目。

20224-12月,参与苏州市美丽乡村健身公园、苏州市农民体育基地,苏州市乡村文化基地评定。

20224-20231月,抽查复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三方成效。

组织实施,通过现场踏勘、走访调查、查阅资料、会议座谈等形式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考核评价体系分合性和成效性两部分,分别占20分和80分。合性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决策分为:项目立项合、调研论证充分、建设目标明确、村民决议及公示。项目管理分为: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组织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

特色康居示范区成效性包括总体要求、村庄规划、产业发展、风貌塑造、生态宜居、公共设施、乡风文明、长效管理等。

5考核评价报告要求

对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考核打分情况,第三方应现场告知被评价单位,被评价单位需盖章确认。最终评价结果由第三方以文字报告形式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美村办。

考核评价工作完成后,第三方对被评价的康居特色村撰写综合性分析报告,供市美村办参考决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三方考核全部结束为止。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兴泉、朱敏、蔡剑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48%;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最低收费不低于4000元。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88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团结桥巷2

联系人:张炯               

电 话:0512-65253289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东吴北路2217

联系人:朱琳               

电 话:0512-69159588-824   

九、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0518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项目的补充公告
【发稿时间:2022-05-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ZYCZX2022-C-006

项目名称: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陆拾万元整(¥600000.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的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0328

二、更正信息

因疫情原因,原定于20220412日下午14:30开标的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0517日 下午13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团结桥巷2

联系人:张炯 

联系电话:0512-65253289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2217          邮编:215007

联系人:朱琳

联系电话:0512-69157588-824  传真:0512-65268668

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0511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的补充公告
【发稿时间:2022-04-12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项目的补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ZYCZX2022-C-006

项目名称: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陆拾万元整(¥600000.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的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0328

二、更正信息

因疫情原因,原定于20220412日下午14:30开标的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项目暂停开标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团结桥巷2

联系人:张炯 

联系电话:0512-65253289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2217          邮编:215007

联系人:朱琳

联系电话:0512-69157588-824  传真:0512-65268668

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0412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2-03-28

项目概况

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412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ZYCZX2022-C-006

项目名称: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陆拾万元整(¥600000.00

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况

按照《关于统筹推进苏州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苏委办〔202043号)要求,计划到2022年,全市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基本建成特色康居乡村,建成30个特色康居示范区。作为2022年我局申报市政府实事项目的候选项目,计划建成500个特色康居乡村和15个特色康居示范区。为加强项目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如期高质完成建设任务,拟对2021年前(含2021年)认定的3592个特色康居乡村和70个特色康居示范区“回头看”抽检,对2022年建成的特色康居乡村和特色康居示范区进行第三方考核评价验收。

(二)评定区域: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

(三)考评标准和依据

1、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苏委发20226号)

2、《苏州市特色康居示范区建设指南(试行)》

3、《苏州市特色田园乡村评价命名办法(修订)》

4、《苏州市特色田园乡村评价标准(修订)》

(四)考评时间要求

20224月,根据委托协议的要求确定检核验收方案。

20224-9月,参与对2021年前(含2021年)认定的特色康居乡村和特色康居示范区“回头看”抽检。

20224-12月,启动项目,考核组与项目单位对接,了解项目背景,立项目的,项目单位提供相关政策文件、预算数据和项目实施情况等信息、文件资料,按计划对各市、区提交的验收申请对项目。

20224-12月,参与苏州市美丽乡村健身公园、苏州市农民体育基地,苏州市乡村文化基地评定。

20224-20231月,抽查复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三方成效。

组织实施,通过现场踏勘、走访调查、查阅资料、会议座谈等形式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考核评价体系分合性和成效性两部分,分别占20分和80分。合性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决策分为:项目立项合、调研论证充分、建设目标明确、村民决议及公示。项目管理分为: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组织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

特色康居示范区成效性包括总体要求、村庄规划、产业发展、风貌塑造、生态宜居、公共设施、乡风文明、长效管理等。

(五)考核评价报告要求

对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考核打分情况,第三方应现场告知被评价单位,被评价单位需盖章确认。最终评价结果由第三方以文字报告形式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美村办。

考核评价工作完成后,第三方对被评价的康居特色村撰写综合性分析报告,供市美村办参考决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三方考核全部结束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所提供服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0402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

报名方式:

采购网上报名,由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凭CA证书,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采购文件。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注:

1)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投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805640413,1246275296,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0412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204121430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3)现场解密: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开标地点现场解密,在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后,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只有依法报名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针对疫情期间投标须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须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响应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5)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6)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团结桥巷2

联系方式:0512-65253289

联 系 人:张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东吴北路221

联系方式:0512-69157588-824

联系人:朱琳

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0328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稿时间:2022-01-13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村评定第三方核查及明查暗访 按要求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飞行检查、明查暗访,并反馈整改意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示范村考评工作,形成评价报告,为2022年示范镇村评定提供依据。参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考评。
60
2022-02
2 特色康居乡村及特色康居示范区第三方核查验收 通过现场踏勘、走访调查、查阅资料、会议座谈等形式对全市范围内提请验收的村庄和示范区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形成评价报告。为全市2022年完成特色康居乡村和特色康居示范区建设目标,提供考评依据。
60
2022-02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