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吴江区全民防实时要素管理平台建设(三期)项目 | ||
|---|---|---|---|
| 地区 | 吴江 | 类别 | 服务类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 | 代理机构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
| 项目预算 | 614200.00元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9-JZCG-C2026-00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吴江区全民防实时要素管理平台建设(三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中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更正为:
“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20〕46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意见“苏财购〔2022〕1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优惠:
(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对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服务类项目中投标人若使用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如退休人员),将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
(4)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三章格式)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5、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加分: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单位给予评审加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投标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投标单位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针对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投标单位给予评审加分: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上述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
更正日期:2026-10-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东太湖大道6600号
联系人:陈鹏
联系电话:0512-63455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12-60905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电话:0512-6090586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 项目概况 吴江区全民防实时要素管理平台建设(三期)项目 JSZC-320509-JZCG-C2026-004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1-10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JZCG-C2026-0040
项目名称:吴江区全民防实时要素管理平台建设(三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4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1.42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吴江区全民防实时要素管理平台建设(三期)项目的软件开发具体包括:地址(房屋)全链条核查及全流程监管、人员全链条升级改造、全民防用户全链条管理及人员互动关怀提醒、要素治理展示、数据要素赋能分析、星级评定功能改造升级、治安要素指令闭环、部门管理、房东责任告知书、问答互联、功能拓展。同时,在应用功能建设过程中,还需与外部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不同系统之间数据的共享应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上线(含3个月试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1-10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6-11-10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5737699。
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3914088964、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18261002950;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东太湖大道6600号
联系人:陈鹏
联系电话:0512-63455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12-60905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电话:0512-60905861
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2026年8月(第3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2026年8月(第3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万元)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
| 1 | 吴江区全民防实时要素管理平台建设(三期)项目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地址(房屋)全链条核查及全流程监管模块、升级人员全链条核查模块、新建治安要素闭环管理等模块,实现对人、地、事、物、组织等治安要素的动态、实时、闭环管理。 | 84 | 2026-09 | 否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
2026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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