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苏州 | 类别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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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代理机构 |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项目预算 | 22140000.00元 | 公示时间 | 2024-04-24 13:32:02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JSZC-320500-JZCG-G2024-012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5-1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4-012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221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214.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3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单位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如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自身为中小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535号
联系人:黄正高
联系电话:0512-68358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
联系人:张春雷
联系电话:0512-69820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雷
电话:0512-69820886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2024年3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2024年3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万元)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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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业管理服务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市局机关(干将西路535号)所在大楼及附楼的办公区域的保安、保洁(含理发)、会议服务、室内绿化养护、活动室服务、员工餐厅(含包厢)服务及客房服务等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南门路999号的保洁、保安、室内绿化养护和食堂等服务项目;因果巷35号、带城桥路88号的保洁、保安服务项目;人民路877号的保安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一采三年,预算738万元/年,总采购预算2214万元。 | 2,214 | 2024-04 | 否 | 否 | 接受分包,预留30%份额给中小企业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2024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