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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苏州 类别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招标 项目名称 苏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平台续建项目
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代理机构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项目预算 850000.00元 公示时间 2021-11-09 17:15:03
苏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平台续建项目合同
【发稿时间:2021-12-13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行2109-41

二、合同名称:苏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平台续建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案号等,如有):SZJC2021-C-264

四、项目名称:苏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平台续建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

联系方式:0512-68616013

供应商(乙方):苏州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国发大厦7楼

联系方式:68558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苏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平台续建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苏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平台续建项目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45000

合同金额:845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2-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163936933895320211213100922760.pdf
SZJC2021-C-264的相关附件.zip
【发稿时间:2021-12-01
SZJC2021-C-264的相关附件.zip
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苏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平台续建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发稿时间:2021-12-01

一、项目编号:SZJC2021-C-264

二、项目名称:苏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平台续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成交单位地址

成交金额

苏州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国发大厦7

845000.00

(捌拾肆万伍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苏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平台续建项目

服务范围:目依托苏州市纪检监察云计算平台和苏州市纪检监察数据资源中心,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贯通“四项监督”,发挥数据赋能作用,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开发监督工作平台。平台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固化工作流程,贯通内外部数据,开发监督预警模型,分析监督工作成效,以高质量监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平台基于大数据技术,对外部监督数据进行综合分析,通过横向、纵向对比,从中快速发现问题线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精准度,提前预警提前预防,有助于防止“小病”变成“大病”,发挥数据资源的独特优势。

平台以党章党规党纪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与苏州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相结合,以大数据监督为切入口,深化数据运用,凝聚监督合力,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内外部数据贯通融合、基层监督协同高效。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翁磊、陈永平

刘瑞(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共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

联 系 人:刘瑞

联系电话:0512-68616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四楼

联系方式:0512-6982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静娟、孙康

电     话:0512-69820888

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苏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平台续建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1-11-09

项目概况

 中共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苏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平台续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121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C-264

项目名称:苏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平台续建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需求:

1.建设目标:

苏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平台项目在已有平台开发使用基础上,按照原有的业务功能框架,推动纪检监察业务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升治理水平,深化数据利用,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化能力,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障。

平台将紧紧围绕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市、区两级纪委监委监督工作需求为导向,提供市、区两级纪委监委使用,深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四风监督、重点领域监督等方面的实际应用,充分运用内部数据、外部数据,推动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创新监督,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信息化水平。

2.项目建设内容:

目依托苏州市纪检监察云计算平台和苏州市纪检监察数据资源中心,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贯通“四项监督”,发挥数据赋能作用,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开发监督工作平台。平台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固化工作流程,贯通内外部数据,开发监督预警模型,分析监督工作成效,以高质量监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平台基于大数据技术,对外部监督数据进行综合分析,通过横向、纵向对比,从中快速发现问题线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精准度,提前预警提前预防,有助于防止“小病”变成“大病”,发挥数据资源的独特优势。

平台以党章党规党纪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与苏州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相结合,以大数据监督为切入口,深化数据运用,凝聚监督合力,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内外部数据贯通融合、基层监督协同高效。

2.1系统架构要求

总体架构以工作平台为基础,依托统一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两个保障体系,通过应用系统统一提供业务支持;通过应用支撑平台提供一体化的软、硬件运行环境和服务,通过数据库实现数据的集成,通过门户平台实现统一展现。

平台按照“统一规划、集中部署、多级应用、支持拓展”的原则,集中部署,市区两级纪委监委灵活使用。平台遵循统一的技术框架,可根据各县区板块实际工作需要开发定制个性化功能应用模块。

2.2平台统一性要求

平台信息资源来源分散、种类繁多、数据量大,应满足“多种来源、统一构建、集中协调、统一服务”的建设原则,形成逻辑和物理集中、资源共享的信息集成体系。

1)市区两级纪委监委通过统一入口访问平台,提供身份认证机制。

2)平台支持进行定制化拓展。

2.3系统功能要求

2.3.1运用内外部监督数据开展主动监督

运用内外部监督数据成果,设置相应监督模型和规则,开展各类专项监督。

1)政治监督

运用内外部数据,设置监督模型和监督规则,对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进行主动监督。

2)日常监督

运用内外部数据,设置监督模型和监督规则,对监督对象行政、刑事等问题进行主动监督。

3)四风监督

运用内外部数据,设置监督模型和监督规则,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主动监督。

4)民生资金监督

运用内外部数据,设置监督模型和监督规则,对民生类各项资金进行主动监督。

5)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监督

运用内外部数据,设置监督模型和监督规则,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监督。

6)重点领域监督

运用内外部数据,根据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等有关要求,设置监督模型和监督规则,对各类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

7)其他专项监督

充分运用财政、发改、统计、审计等监督数据,设计监督模型和监督规则,开展有针对性监督。

8)支撑和服务基层监督

发挥大数据作用,通过监督工作平台预警基层存在的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问题,为区县纪委或镇村纪(工)委提供监督靶向。

2.3.2其它支撑功能

1)业务助手

一键搜、文书检索功能全面功升级等。

2)界面升级

系统页面美化提升。

3)系统工具

提供用户管理、机构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菜单管理、数据字典、标签管理、流程管理等管理功能。

4)自定义预警功能

提供系统自定义预警功能等。

2.3.3规范和标准要求

提供支撑监督工作平台建设要求的数据规范和相关标准。

2.3.4系统安全及保障要求

提供支撑监督工作平台建设要求的安全和保障措施。

2.3.5运行及维护管理要求

提供支撑监督工作平台建设和应用需要的维护管理措施。

3.项目开发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服务地点: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

5.采购数量:苏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平台项目四期一项。

6.验收:采购人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1116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至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21121日 上午100010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121日 上午10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12110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

联系人:刘瑞

联系电话:0512-68616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2-698208880512-69820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康、严静娟

电话:0512-698208880512-69820896

 

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
【发稿时间:2021-09-09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21年度(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 案件辅助系统 建立案件辅助系统,围绕案件数据采集、智能检索、智能研判、智能文书辅助、人物关系图谱等功能,为监督执纪监察业务工作提供辅助,提升办案人员工作效率、减轻相关工作负担。 60.0 2021年10月
2 纪检监察大数据工作标准化提升服务项目 纪检监察数据标准规范制定服务、纪检监察数据安全测评及提升咨询服务、纪检监察数据应用交互一体化设计服务、纪检监察数据工作感知提升服务四项内容。 60.0 2021年10月
3 苏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平台续建项目 1.在政治监督方面,增加长江流域禁捕、化解金融风险等监督模型。 2.在日常监督方面,贯通外部审计、财政、统计、司法等监督数据。 3.在四风监督方面,增加专项突击花钱等监督模型。 4.在重点领域监督方面,增加祝寿金、优抚资金、计生补助、灵活就业补贴、政法整治等专项监督模型。 5.在业务流程方面,进一步优化分办处置、监督保障执行等模块功能。 85.0 2021年10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