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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交通管理劝导购买服务
地区 张家港 类别 服务类
采购单位 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 代理机构 张家港华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 2370000.00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交通管理劝导服务合同
【发稿时间:2026-10-08】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SZC-320582-HZDZ-G2026-0004001

二、合同名称:交通管理劝导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案号等,如有):JSZC-320582-HZDZ-G2026-0004

四、项目名称:交通管理劝导购买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

地址:张家港市港城大道180号

联系方式:0512-55371022

供应商(乙方):张家港市蓝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安中路58号

联系方式:152503527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交通管理劝导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交通管理劝导服务(见招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360000.00

合同金额:236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2月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9-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08 16:4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JSZC-320582-HZDZ-G2026-0004交通劝导服务合同.pdf
交通管理劝导购买服务中标公告(二)
【发稿时间:2026-09-15】

一、项目编号:JSZC-320582-HZDZ-G2026-0004 

二、项目名称:交通管理劝导购买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张家港市蓝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91320582MABQT3H64R 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安中路58号 96.6(均分制) 23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交通管理劝导购买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刚华、周剑、黄兴泉、顾卫国、柏建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的1.02%,也即2405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港城大道180号

联系人:李永杰

联系电话:55370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张家港华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新闸路116号3楼

联系人:顾甜

联系电话:1893612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甜

电话:1893612099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交通管理劝导购买服务采购公告(二)
【发稿时间:2026-08-24】

 

项目概况

交通管理劝导购买服务 JSZC-320582-HZDZ-G2026-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14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HZDZ-G2026-0004 

项目名称:交通管理劝导购买服务 

预算金额:23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7.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能力,张家港市公安局根据全市各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道路交通文明提升行动工作要求,通过购买交通劝导服务,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现实矛盾,进一步提升市区交通管理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

7.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14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 (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5737699。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18261002950、0512-69820854;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6.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港城大道180号

联系人:李永杰

联系电话:55370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张家港华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新闸路116号3楼

联系人:顾甜

联系电话:1893612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甜

电话:18936120991

 

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2026年4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稿时间:2026-04-28】

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2026年4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2026年4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
(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 交通管理劝导购买服务 拟申请通过购买服务组建一支外包交通劝导员队伍,进一步提升市区交通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 520 2026-06 是 否 一年
2 交通大队综合管理服务 拟申请购买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确保交警大队主楼办公区、车管所事故中队及相关设施正常运行,保障交警大队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400 2026-06 是 否 三年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

2026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