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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关于凤凰镇建筑(装修)垃圾运输处置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发稿时间: 2022-05-27

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现申请采购凤凰镇建筑(装修)垃圾运输处置服务,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2022524日对拟采用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论证,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凤凰镇建筑(装修)垃圾运输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碳达峰、碳中和等中央有关生态环保工作的精神,贯彻落实各级督察组针对环境污染问题提出的整治的要求,按照张家港市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现就目前建筑垃圾(含拆建垃圾及装修垃圾,下同)处置无序、方式简单粗暴、资源化利用率极低的实际情况,急需统筹考虑建筑垃圾从产生、运输、消纳到资源化利用的创新治理模式。基本实现全镇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从而达到政府层面统一规范行业发展、减少政府成本性支出、增加政府非税收入;服务供应商层面提高资源化利用率、避免客观障碍限制、打通建筑垃圾处置全产业链环节;社会效益层面完善精准垃圾分类、破解“垃圾围城”、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的目的。为此,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最终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开始、归口管理、统一收集、转运和规范化处置,资源化综合利用。

为规范我镇建筑(装修)垃圾运输、处置行为,实现建筑(装修)垃圾全过程闭环管理。根据《张家港市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凤凰镇建筑(装修)垃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全市建筑(装修)垃圾均需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和利用,不得擅自处置,而我市仅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具有处置资质。为保证我镇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服务(含装载、运输、处置费用)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费用结算实际处置量及协议规定执行)服务期24个月。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与专家论证意见:

根据党和国家有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碳达峰、碳中和等有关生态环保工作的政策方针,落实各级督察组针对环境污染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按照张家港市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凤凰镇人民政府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开始、归口管理、统一收集、转运和规范化处置,资源化综合利用的采购目的。

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唯一满足上述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理由如下: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9年9月30日发布了《关于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备案名单》,全国共50个,苏州境内仅有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入围,是苏州市唯一列入基地名单企业。

二、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永钢集团等联合投资,在南丰镇已建成年处置能力140万吨的垃圾处置终端(占地面积约90亩,总投资2.57亿元),形成了年产再生无机混合料60万吨,再生砌块、砖50万方米,再生干混砂浆30万吨的生产能力。有足够处置利用能力来消纳凤凰镇年产生的建筑垃圾,且综合利用后的加工产品丰富,资源化利用渠道较多。

三、现已建成的处置终端已经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备案证号:张行审投备[2021]596号)。

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技术手段垃圾收集、运输上有特殊的要求,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基地在工艺制定、规划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建设、投产运营等各个环节始终坚持“一流理念、一流管理、一流技术、一流环境”的标准,引入先进的智能化分拣装备、完备的再生建材应用技术,并配备严格的环保措施,以实现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

五、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境内,在垃圾综合处置环节中的收集、运输中具有优势。不但符合环保管理要求,而且也避免了长距离运输带来的安全风险。同时也降低了运输成本,大大节省财政资金。其他供应商无法替代。 

综上所述,专家组论证认为,仅有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本项目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的规定: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凤凰镇建筑(装修)垃圾运输处置服务,供应商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

三、公示期限

2022530日至202266

四、其他补充事宜:专家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杨建平

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

高级工程师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王正

苏州市张家港环境监测站

高级工程师

环境服务

许天华

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

高级工程师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尹凡

常熟理工学院

教授

环境服务

周石静

江苏君桥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人:朱庆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金谷路9号 

联系电话:0512-58429956

2.财政部门

人:陆峰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金融广场C座1112

联系电话:0512-58699063

十、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凤凰镇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单一来源论证意见_00006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