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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2026〕1号
【发稿时间: 2026-08-04】

一、项目编号

JSZC-320585-ZFXM-G2025-0010

二、项目名称

太仓市殡仪馆炉大修及布袋更换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太仓市殡仪馆

所在地址:太仓市沙溪镇涂松村

法定代表人:吴斌

当事人2:上海申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昌路315号2幢1191室

法定代表人:柳素华

四、基本情况

我局在处理“太仓市殡仪馆炉大修及布袋更换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5-ZFXM-G2025-0010,以下简称“该项目”)举报案件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可能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情形,我局于2026年6月23日依法对该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采购人太仓市殡仪馆擅自变更政府采购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项、第六十八条第(十)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太仓市殡仪馆限期改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相关规定重新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验收工作,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对于上海申东公司擅自变更政府采购合同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法另行处理。

如不服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太仓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太仓市财政局      

                       二〇二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