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JC2023-G-007-A
二、项目名称:苏州市太湖新城医院厨房设备采购安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金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经济开发区新浜路99号
被投诉人1:苏州市太湖新城医院(采购人)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龙翔路以西,天鹅荡路以北
被投诉人2: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理机构)
地 址:苏州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针对采购过程和结果。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一、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二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苏州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