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江苏常诚建筑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9号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2〕54号)和《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2〕26号)等文件的要求与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检查组对你单位2021年接受委托代理的项目编号为DN2021004、DN2021006-1的2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检查。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前述项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项目DN2021004、DN2021006-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二)项目DN2021004、DN2021006-1违反《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二、处理决定及依据
针对上述问题(一)、(二)责令整改。
请你单位于收到《财政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上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常熟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