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X-2021C040-1
二、项目名称:碧溪微型救援站消防器材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王伟东
地 址:常熟市碧溪新区江南大道一号
当事人2: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建东
地 址:常熟市华山路北延信步华庭(臻园)会所
当事人3:扬州市虹安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宝剑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麻村工业园区
四、基本情况
1.招标文件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且评审因素有歧义和缺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
2.招标文件中存在设置的评审因素与采购货物的质量无关的情况。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3.招标文件中存在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的情况。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由于该项目采购合同尚未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第七十一条第(二)项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第七十九条,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的规定,责令常熟市碧溪街道办事处、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改正。
常熟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