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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100吨级渔政执法船建造和40米渔政趸船建造项目采购方式变更公示
【发稿时间: 2021-11-08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委托,就其所需采购的100吨级渔政执法船建造和40米渔政趸船建造项目组织政府采购。根据采购人的申请,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内容:100吨级渔政执法船建造和40米渔政趸船建造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2. 招标预算(人民币):1200万元

3.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建造并取得船舶检验证书。

4.服务地点:交货地点为张家港市范围内,具体按采购单位要求。

5.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100吨级渔政执法船建造和40米渔政趸船建造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本次项目于2021年09月01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JGFS-HT2021-G081号),至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14:00时,在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9楼开标室),共收到2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因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故作废标处理。2021年9月26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二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JGFS-HT2021-G089号),至开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14:00分在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9楼开标室),共只有两家投标单位“宜兴市兴东船业有限公司”“湖北省丹江口市远航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故作废标处理。

二、公开招标失败原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三、评标委员会意见:

1.  根据采购单位的申请,本项目已经发布了二次招标公告并废标且时间较紧。

2.  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宜兴市兴东船业有限公司”和“湖北省丹江口市远航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无排它性。

3.  评委名单: 徐向红、常鹤辉、倪华峰、林丽华 、林松

四、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本次招标共有三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只有两家,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故作废标处理。

五、拟变更的采购方式及法律依据:

1. 拟变更的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第(二)条款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二十七条第(一)条款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赵卫军;联系电话:0512-58156603

2.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心瑜;联系电话:13915700723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5楼

邮政编码:215600

七、现根据苏州市财政局苏财购告(2017)49号通知要求予以公示,如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的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提出。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