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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关于监管医院医疗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稿时间: 2021-11-01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监管医院医疗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落实在押人员“五项体检”工作,加强对涉嫌犯罪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人员的羁押监管,最大限度保障在押人员的健康生命权,确保监所安全稳定,根据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9﹞60号)、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的通知》(公通字﹝2011﹞26号)等文件要求,2013年底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卫生局在会同有关部门调研的基础上,在新建监所建立了苏州市公安监管门诊部。为进一步满足监所内犯人医疗需求,按照“公安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安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的专业模式,在原门诊部基础上,成立苏州公安监管医院,配备40张床位。目前监管医院医疗需求:1对苏州市第一、二、三、四看守所的收押人员进行“五项体检”医疗服务:1)对象体检(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超声、DR或CT等),提出体检结论,出具体检报告;2)门诊小手术和急救,以及危重人员外出就医陪护;3)艾滋病和其他传染病监测、检测;4)做好医疗记录,建立病史档案5)卫生健康知识培训教育。2)提供苏州市第一、二、三、四看守所所需的其他医疗服务,包括:1)指导消毒防疫,进行感控监测、污染物监测,避免传染病的所内传播;2)临床药师咨询;3)指导职业暴露防护和职业暴露处置;4)对民警等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知识培训;5)开设住院就医绿色通道,为看护民警提供生活便利;6)配合执行预案等其他所内管理工作中的涉医事项。3)提供苏州市第一、二、三、四看守所收押人员基本医疗住院医疗服务:1)结核病、病毒性肝炎、艾滋病、性病等传染病治疗;2)内科(消化、呼吸、心脏、内分泌等)疾病的基本治疗;3)重症传染疾病转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本部治疗;4)特殊治疗:自伤自残、吞食异物、外伤等医疗处置。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860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拥有较强的医疗水平及医疗团队,自苏州公安监管医院成立以来,一直承担着门诊体检及住院医疗工作,既积累了适应公安监管场所医院特点的日常运转及规范管理丰富经验,又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规范流程和丰富的历史档案资料。该院也是苏州市传染病唯一定点收治医院,艾滋病、结核病、皮肤性病及其它传染病的医疗救治是该院的专科特色,其他医疗机构无法替代。综上所述苏州市公安局监管医院医疗服务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唯一的供应商为: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广前路10号

三、公示期限

2021111日至2021118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范建林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主任医师

医疗服务

徐旭东

苏州市立医院

副主任

服务

徐晓文

苏州市广济医院

主任技师

医疗服务

周华川

苏大附一院

高级会计师

服务

龚奇敏

苏州市职业大学

高工

服务

2.公示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沈晓明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电话:0512-65225661-2802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施思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市府大院11号楼

联系电话:0512-68616620

3.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素萍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玉山路信达科普园3号楼407室

联系电话:0512-6520141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家论证意见.pdf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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