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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关于促进苏州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2-11-08 15:44   访问量:

11月份,苏州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促进苏州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六个部分。

一、制定背景及目标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10号)以及市政府关于支持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促进苏州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会计专业服务行业,提升地区综合竞争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若干措施》总体目标是加快构建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体系,以支持苏州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优、做精做专为导向,着力推进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品牌化、国际化建设,力争到2025年末在苏州的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达35家左右,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达1800名左右,“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市行业业务收入增长100%。

第二部分是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支撑的奖励政策。鼓励事务所引进行业优秀人才,对行业重点人才引进提高薪酬比例奖励;鼓励事务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对新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从业人员给予奖励;加强行业后备人才培养,鼓励事务所与大专院校共建会计实践型教学基地。

第三部分是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优的奖励政策。鼓励全国百强事务所在苏州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培育我市优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鼓励事务所科学化、规模化发展,扶持各县级市(区)建设地方特色会计服务集聚区鼓励行业集聚发展,增强辐射能力。

第四部分是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做精做专的奖励政策。鼓励事务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参与我市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增强为企业提供证券服务的业务能力,助力企业登陆上市板块。

第五部分是优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的措施。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搭建事务所与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合作的平台,凝聚各方发展合力。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推进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函证数字化。建立市县联动的体制机制及政策体系。

第六部分是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机制的措施。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三、施行期限

《若干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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