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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苏州市市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12-23 14:34   访问量:

为全力推动我市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苏州标准的质量和水平,提升苏州企业品牌竞争力,深化广告业发展,2021年苏州市财政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将“苏州市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变更为“苏州市市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并重新修订《苏州市市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所涉工作的保障经费纳入变更后的专项资金统筹使用。

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重点使用范围包括四个领域,一是知识产权领域,包括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版权及其他;二是质量品牌领域,主要支持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苏州市市长质量奖、苏州市质量管理优秀奖等质量品牌荣誉表彰奖励,支持“江苏精品”及“苏州制造”等品牌认证奖励,支持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运用、质量品牌人才培育及质量品牌文化推广传播等方面的工作;三是标准化领域,主要支持标准项目研制、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标准化服务机构的培育、标准化人才培养、重大标准化活动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开展、标准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四是广告领域,主要支持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广告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广告业创新发展、广告创意及公益广告传播、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广告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广告龙头企业培育以及推动广告业发展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工作。

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类别化支持,主要分为资助引导、补助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财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按绩效管理程序和要求,进行绩效评价,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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