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策解读
【文件解读】《苏州市市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7-25 13:31   访问量:

一、背景

2019年底,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了省级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公路、港航、航空、客货运发展以及交通科技与成果转化、节能减排、实训基地等方面。省级交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有所调整,且资金拨付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由省交通厅直接支付转变为财政系统转移支付)。

2020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医疗卫生领域、科技领域、教育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14号),明确了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根据划分改革方案,市级财政支出责任有所增加。

2020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048号),要求加强市级政策支持和指导监督,明确各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农村公路支持政策和资金补助机制,加大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筹集力度。

鉴于上述情况,市财政局会市交通运输局在参考省级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交通实际情况特别是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设立市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以及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势在必行。

二、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为适应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和满足当前工作实际需要,亟需出台《办法》来规范指导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整合资金资源,优化资金使用和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也有利于提升我市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水平,提升基础设施管理养护水平,强化规划研究,促进运输结构调整,提高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

三、制定《办法》的可行性

《办法》参照学习省级关于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性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立足当前,着眼未来,能够为交通建设和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因此制定《办法》是可行的。

四、《办法》制定的依据

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913号)等。

五、《办法》的起草过程

在市政府批准同意设立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后,由市财政局牵头、市交通局配合,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反复讨论修改,进行调整完善,形成了苏州市市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六、《办法》的主要特色与内容

《办法》有如下特色:一是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和分配方式明确;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主体的分工和职责明确;三是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程序和管理明确;四是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规定明确。

《办法》共计二十七条,二千余字。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条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与依据;第二条明确了专项资金的涵义;第三条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原则;第四至第条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包括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区财政部门和区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管理职责;规定了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第十条明确了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明确了项目组织流程;第十六条专项资金每年通过市级财政统筹各类资金安排(包括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交通运输的其他资金等)。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明确了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市交通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县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及时跟进;第二十三条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需遵守财经纪律并接受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明确了违规违纪使用专项资金的处罚;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的处罚;第二十六条规定了解释部门;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办法的实施日期。

主办单位:苏州市财政局   网站支持IPV6   您是第个访问者
地址:苏州三香路998号 邮编:215004 电话:0512-68616851
ICP备案编号:苏ICP备10219514号-1 网站标识码:3205000001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