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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荣获先进集体!我局为“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开新局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5-24 16:01   访问量:

近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我局荣获“苏州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在市级政府部门中位列第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获评专项工作优秀。同时,我局的“构建科学完善的法治财政标准化考核体系”获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法治苏州建设创新项目。

“十四五”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实施《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规划》,坚持以法治建设引领财政工作全面发展,科学构建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全力为“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开新局。

一、法治财政管理体系实现新突破

我局在全市财政系统创新构建科学完善的法治财政标准化考核体系,以法治利器保障财政业务规范运行。一方面,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法治考核内容融入平时工作考核,将法治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财政各职能处室,按季度对各处室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促进财政干部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将法治财政标准化考核体系向基层财政部门纵深推进。每年面向各县级市(区)开展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督查,同时选取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木渎镇作为试点,建立内容科学、结构合理的市、县、乡“三级四点”法治财政标准化考核体系,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水平。

二、财政立法和决策水平实现新提升

我局系统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化,建章立制保障财政管理合法规范,切实遵守文件制发法定程序,定期组织文件后评估与清理,探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前评估,规范制定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财政管理文件,进一步提升财政立法制规水平。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规范率、及时率均达到100%。

我局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提升财政决策水平。近年来,我局对“苏州市生态补偿政策调整”“先进制造业财政专项资金整合”“苏州市属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暂行)办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涉及社会、民生等领域的重大事项均严格遵循重大决策程序要求制定出台,确保财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积极开展重要财政政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提升财政政策措施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财政政策的质量和效率,确保重要的财政政策、决策出台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切实防控法律风险。

三、财政包容审慎执法实现新跨越

为深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帮助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我局先后出台两批《苏州市财政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构建了涵盖政府采购监管领域和财会监督领域全方位的财政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机制,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明确财政包容审慎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为规范执法行为,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贡献了财政力量。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法治财政推进力度,强化依法行政制度支撑,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巩固“十四五”法治建设示范成果,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贡献财政力量!(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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