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财政局:
为做好本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6]3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市申报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202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要求、申报流程、评审条件、收费标准等请按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5]35号)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人按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申报,2026年7月1日9:00至7月31日17:00(具体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jiangsu.gov.cn)“会计综合管理平台”栏目,从“服务入口”选择“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个人申报,逾期不补报。市本级(姑苏区、新区、工业园区)申报人员为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缴费。各县级市(区)申报人根据所在地财政局要求,办理审核事宜。
请各县级市、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财政局于8月14日前将经本级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联系电话:0512-68616703 68616751
原文及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6]35号)
苏州市财政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