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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取消苏州协同医疗健康基金会等2家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信息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信息时间:2022-08-10 14: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