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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打算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1-09 00:00   访问量: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发挥财政引导和调控作用,持续提升保障民生和服务发展水平,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6年财政收支情况

2016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0亿元,增长10.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06亿元,增长12.5%,税收占比为87%,总量、增量、税比保持全省第一。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7.2亿元,同比增长5.9%。

二、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落实重点任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省各项预算改革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深化预算管理的改革措施,制定出台《市政府关于推进绩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对完善预算体系、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等方面做了全面部署。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信息公开。全面扩大预决算公开的范围,做到了四本预算全覆盖。公开内容更加细化,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均做到四本预算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到“款”级。同时预决算公开还做到了时间及时、方式规范和制度完善,预算信息公开成效显著。三是稳步实施财政中期规划。初步建立了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统筹考虑、综合安排市级未来三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来源,提前将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各部门规划中的重点实施项目等纳入财政规划资金保障范围,优化资金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的需要,促进了财政资金安排与政府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有机衔接。四是做好全面“营改增”工作。今年“营改增”全面推开后,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在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市(县)区通力配合,扎实推进,确保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好我市营改增专项宣传方案,采取各种形式,运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营改增的主要政策,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省供给侧改革实施意见,牵头完成《苏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制定任务分解落实方案,负责执行情况跟踪,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开展工作督查,稳步推进苏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据初步统计,2016年全年苏州市降低实体企业成本超过300亿元。六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正式上线运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加快推进,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开设乡镇金库49个,乡镇设金库比重达65%。

(二)严抓预算执行,规范财政基础管理。一是做好收入组织。围绕年初确定的全市财政收入预期目标,积极组织收入,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按月汇总预算执行数据,对财政收支及全省各地区相关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报送苏州财政收支月度运行情况并提出阶段性建议供领导参考。全面把握宏观经济走势,强化收入形势分析,合理安排收入时序进度,及时分解收入任务,加强与税务部门协同配合,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收入运行质量稳步提升。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按期完成市级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密切关注非税收入征收进度和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分析,主动服务,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完善非税票据管理,简化社团会费票据申领流程;率先免除会费票据收费,助力我市社团事业的蓬勃发展;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研发非税收入POS机缴款模块,优化非税收入征缴流程,提升征缴效率。三是落实支出执行进度要求。根据省厅下发的关于市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的通报,及时掌握我市区支出进度的排名,分析、查找进度慢的原因,通过督促加快支出进度并加大考核力度、及时预算调整、加快专项资金和基建项目实施等途径,进一步推进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四是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相关工作并配合专员办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规范举债程序,完善管理要求。按“优先偿债”的理念,继续加大市级偿债准备金的运作力度,通过统筹安排偿债准备金,有效化解了市级平台偿债风险,优化了存量债务的结构,压缩了存量债务的规模。五是扎实推进投融资相关工作。积极筹建苏州城市发展产业基金体系,加快推进设立苏州城市发展基金,做大做强市、区(县)两级投融资公司。扎实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推广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PPP工作流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联络机制,推进PPP在公共服务各领域广泛开展、规范操作。

(三)助推转型升级,提升服务发展能力。一是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贯彻落实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提升服务水平,实现财政补贴资金应有的效益,做好省、市“外贸稳增长”政策的兑现工作。做好市级工业经济升级版专项资金、节能和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加快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和去产能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健全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资金整合,优化激励机制,推动外贸经济转型升级。二是全力打造创新发展示范区。深化科技管理改革,提升资金管理效能。加大在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集聚高端领军人才等方面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推进以后补助、间接支持为主的,符合创新资源配置规律的资金使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促进科技金融助推企业发展。健全“科贷通”省、市、县(区)三级联动运行机制。今年以来“科贷通”已为205家企业解决贷款16.19亿元,累计为2174家企业解决贷款165.15亿元。三是做好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在2016年的政府采购目录中进一步增加、细化服务类品目,点面结合,将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中的指导性目录80%的内容涵盖进政府采购目录。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优化采购计划审批与退回流程,加大对中介代理活动的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和方法,依法开展政府采购监管。

(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社会民生。一是加大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支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支持加快幼儿学、小学校建设。推动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快速发展,今年市本级预算安排民办专项1300万元。健全政府主导的各类扶困助学体系。积极推进已有的各类扶困助学政策落实到位,足额下达各类教育补助经费共计1700余万元。二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建设。支持“书香苏州”建设,推进全民阅读;保障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的完善,规范图书的政府采购方式;支持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服务周边市民健身需求。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大对创意设计、文化旅游、非遗传承开发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三是优化创业就业服务体系。修改完善创业引导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通过提高创业贷款额度和贴息标准、设立引进天使投资基金奖励资金等方法,大力推进大众创业。稳定就业形势,规范细化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制定出台《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力度。做好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发放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就业促进扶持政策。四是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按照社会保障“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障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提高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修订完善《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加大社会保障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五是支持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提高基本公共卫生筹资标准。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加大公立医院软硬件建设,启动“临床医学专家团队”引进计划,推进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建设和妇幼健康工程实施,合理有序补齐医疗卫生短板。六是扎实做好财政支农工作。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抓好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实现新发展。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措施,调增了全市生态补偿资金总量,进一步突出政策重点,扩大了补偿覆盖面。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进“农发通”产品发展,农业保障水平取得新成效。

(五)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财政支出绩效。一是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推进绩效预算管理实施意见》;创新绩效管理机制,开展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和审核、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试点;做好绩效重点评价,各项绩效管理工作稳步开展;建立通报反馈等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指标库和信息化建设,完善绩效管理基础性工作。二是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运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专项资金政策统一公开,资金申报、审核流程在线完成,分配结果网上公示,解决了因信息不对称而出现项目重复申报、虚假申报等问题。2016年已有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在内的多个专项资金在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梳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目录,制定并公布了我市《2016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共23个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了5项。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积极展开各项检查、核查、调查工作,以点带面,突出重点,重点做好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综合检查等工作,确保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资金有效使用,有效提高财政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内部监管制约机制和财政资金收支过程监控机制。建立财政监督联络员工作联络机制,提高各部门日常监管效率,完善财政“大监督”管理格局。四是继续优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强化项目过程跟踪评审和工作流程,加强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严格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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