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20〕138号)精神,《苏州市市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主要条款已被现行的《江苏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文件在内容上覆盖,因此,市财政局拟向市政府申请废止《苏州市市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苏财规〔2018〕4号)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苏州市财政局网站对外公开,从2022年10月24日开始至2022年11月22日结束。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下一步,苏州市财政局将按照规定程序进一步完善关于废止《苏州市市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并正式发文。
苏州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