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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送达服务【法律文书送达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稿时间: 2024-03-08

常熟市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送达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常熟市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法律文书送达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常熟市人民法院所需的法律文书送达服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常熟市人民法院需寄递的公文和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受理案件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起诉或反诉状副本、民事裁决书、答辩状副本、民事调解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属于国家机关公文类别,寄递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五十五条有关规定,确保文书寄递安全、保密、高效、及时送达当事人。常熟市人民法院决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法律文书送达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4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常熟市人民法院需寄递的公文和法律文书属于国家机关公文类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熟市分公司为邮政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熟市分公司承接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熟市分公司

地址:常熟市商城中路99号1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557119850G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9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俞伟祥

联系地址:常熟市淮河路2号

联系电话:0512-52802030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谭军

联系地址:常熟市金沙江路8号

联系电话:0512-52893533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常熟虞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33号裕坤美城大厦2003

联系电话:0512-52829811

六、附件(见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