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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吴中区 类别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厨余垃圾清运电瓶车
采购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 1835200.00元 公示时间 2020-10-30 17:18:13
厨余垃圾清运电瓶车采购合同书
【发稿时间:2020-12-3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5153

二、合同名称:厨余垃圾清运电瓶车采购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案号等,如有):HXZX2020-WZ-G-015

四、项目名称:厨余垃圾清运电瓶车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鸿达路26号

联系方式:0512-65011009

供应商(乙方):安徽华信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梅冲湖路023号

联系方式:158569392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厨余垃圾清运电瓶车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三轮两桶电动车、华信、ZT3202,四轮六桶电动车、华信、ZT4306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822010.00

合同金额:182201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交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12-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12-30 14:53:09

九、其他补充事宜:见合同详情


厨余垃圾清运电瓶车采购合同书.doc
HXZX2020-WZ-G-015的相关附件.zip
【发稿时间:2020-12-16
HXZX2020-WZ-G-015的相关附件.zip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关于厨余垃圾清运电瓶车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稿时间:2020-12-16

一、项目编号:HXZX2020-WZ-G-015

二、项目名称:厨余垃圾清运电瓶车

三、中标(成交)信息

分包1

中供应商名称:安徽华信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梅冲湖023

中标金额: 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贰仟零壹拾元整(¥182201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三轮两桶电动车

品牌:华信

规格型号:ZT3202

数量:44

单价:10790.00

名称:四轮六桶电动车

品牌:华信

规格型号:ZT4306

数量:17

单价:7925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蔚、诸国平、黄克亚、曹国强、顾雄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相关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收取,如计算不足4000元按4000元计。

收费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418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鸿达路26

联 系 人:顾雄明

联系方式:0512-65011009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

联系方式:0512-65981596-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毓霏、张尧

电 话:0512-65981596-8118

十、附件: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1216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关于厨余垃圾清运电瓶车更正公告一
【发稿时间:2020-11-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XZX2020-WZ-G-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厨余垃圾清运电瓶车

首次公告日期:202010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þ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开标信息更正为:

投标书递交时间:20201216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16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12169:30(北京时间)

2、明确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三轮两桶电动车、四轮六桶电动车

更正日期:202011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更正内容若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联 系 人:顾雄明

联系方式:0512-65011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

联系方式:0512-65981595-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毓霏、张尧

电话:0512-65981595-8118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1130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关于厨余垃圾清运电瓶车更正公告
【发稿时间:2020-11-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XZX2020-WZ-G-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厨余垃圾清运电瓶车

首次公告日期:202010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þ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开标信息更正为:

投标书递交时间:202012913:00-13: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913: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12913:30(北京时间)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中

29.3项条款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现更正为: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依据参与项目评审的未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未中标通知书》并告知其评审得分与排名。未中标供应商须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中标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书1.1主要技术参数中明确内容如下:

车架:采用框架式结构,主梁采用内撑加强结构矩形管≥40×30×3.0mm,高强度碳钢。

轮胎:耐磨损,使用寿命长,前后轮胎3.0英寸-12英寸。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书 “五、综合说明:

删除“2、投标人所投车辆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技术指标要求,同时明确所投车辆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标的物清单的技术参数要求中若涉及的品牌及型号仅作参考,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他品牌及型号,但技术要求不得低于上述参数及性能指标。”

5、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

3)产品软件著作权,投标单位或制造商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电源智能分配系统、充电控制软件、车载电源模块类相关方面)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现更正为:

3)产品软件著作权,投标单位或制造商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充电控制软件)的有一个得3分,共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6、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

2)投标单位或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措施(8分):包括响应时间、三包期、配件售价、培训内容、人员配备等,售后服务保证及其保障措施进行对比评分(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规范相关标准资料的)。

措施详细,内容详实合理,可行性高的,得8分;

措施较详细,内容较详细合理,具有可行性的,得6分;

措施一般,内容简单,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

内容有但不完整的,得2分;

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

现更正为:

2)投标单位或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措施(10分):包括响应时间、三包期、配件售价、培训内容、人员配备等,售后服务保证及其保障措施进行对比评分(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规范相关标准资料的)。

措施详细,内容详实合理,可行性高的,得10分;

措施较详细,内容较详细合理,具有可行性的,得7分;

措施一般,内容简单,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

内容有但不完整的,得1分;

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

7、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

3)对采购方人员的培训及技术支持方案比较(5分):

培训到位、技术支持方案详细、科学合理得5分;

培训较为到位、技术支持方案较详细、科学合理得3分;

培训基本到位、技术支持方案较详细得1分;

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

现更正为:

3)对采购方人员的培训及技术支持方案比较(8分):

培训到位、技术支持方案详细、科学合理得8分;

培训较为到位、技术支持方案较详细、科学合理得5分;

培训基本到位、技术支持方案较详细得2分;

未提供内容,本项不得分。

8、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

4、企业履约能力比较(6分);”

1)投标单位201711日至今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得6分。

现更正为:

4、企业履约能力比较(8分);”

1)投标单位201711日至今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得8分。

9、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3、综合实力比较(10分)”中第(2)、(3)、(4)项,调整为“3、综合实力比较(3分)”

更正日期:202011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更正内容若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联 系 人:顾雄明

联系方式:0512-65011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

联系方式:0512-65981595-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毓霏、张尧

电话:0512-65981595-8118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1123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关于厨余垃圾清运电瓶车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2020-10-30

项目概况

厨余垃圾清运电瓶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25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X2020-WZ-G-015

项目名称:厨余垃圾清运电瓶车

预算金额:1835200.00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1

三轮两桶电动车

44

不接受进口产品

2

四轮六桶电动车

1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交货。

2.质保期:整车及所有主配件免费质量保证期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6

地点:苏州市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申领CA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3.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3.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61452091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人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3.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接收时间:20201125900分至9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01125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身份证等资料。

开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3.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更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联 系 人:顾雄明

联系方式:0512-65011009

2.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

联系方式:0512-65981596-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毓霏、张尧

    话:0512-65981596-8118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