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详情
地区 苏州 类别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招标 项目名称 检测辅助用工劳务外包
采购单位 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代理机构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 560000.00元 公示时间 2020-05-21 15:19:28
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关于检测辅助用工劳务外包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书
【发稿时间:2020-06-17
1592385144343采购合同书.pdf
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关于检测辅助用工劳务外包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doc
【发稿时间:2020-06-02
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关于检测辅助用工劳务外包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关于检测辅助用工劳务外包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发稿时间:2020-06-02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检测辅助用工劳务外包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检测辅助用工劳务外包

项目编号:HXZX2020-C-007

项目期限:1年。

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采购公告媒体及时间:

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时间:2020年5月21日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2061日下午13:30

磋商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

评审小组名单:过天虹、陈红霞、方强

四、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苏州高兴人力资源职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广济南路178号美泰美商业广场1809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捌仟元整(¥558000.00元)

成交主要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1

检测辅助用工劳务外包

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捌仟元整

人民币(小写):558000.00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智慧谷农发大厦

联系人:方强

联系电话:0512-65857061

(二)、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

电话:0512-65981595-81168123

传真:0512-66352628

邮政编码:215000

联系人:潘兰、张工

六、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8400元整,由成交单位支付。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62

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关于检测辅助用工劳务外包磋商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0-05-21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委托,就其承担省级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工作所需的检测辅助用工劳务外包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编号:HXZX2020-C-007

二、采购内容

1、标的物名称:检测辅助用工劳务外包

2、项目期限:1年。

3、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采购需求:

(一)检测辅助人员数量及要求:

1、数量:6

2、服务要求:

1)检测辅助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内,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检测工作经验。

2)检测辅助人员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遵从甲方的工作时间和规章制度。

3)每月和年度接受甲方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检测辅助人员进行调整。

(二)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规范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完成抽采样、样品制备(前处理)辅助工作;

2)严格按标准、规范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辅助完成相关检测任务,认真填写原始记录等;

3)辅助做好检测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4)辅助做好操作仪器设备以及相关硬件设施的维护、保养、使用登记、期间核查,并做好记录等;

5)严格遵守各项质量管理规定,接受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等;

6)做好水电、机电设备等的维护、维修等;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标准

为规范成交单位及其员工行为,保障正常运营,提高工作绩效,采购单位将对成交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的原则性要求如下:

1、成交单位根据采购单位发出的劳动力需求书面订单所注明的招聘要求,合法、合招聘员工,经采购单位、成交单位面试合格、确认符合要求后,与招聘录用的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

2、成交单位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符合正式录用条件的人员,在其入职前安排职业道德、岗前技能、劳动纪律及双方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并确保员工已经知悉并了解工作内容、工作职责、违约责任等。

3、成交单位在采购单位提供的每月员工考核绩效成绩基础上,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其员工发放薪酬(含加班费、差旅费等)、工会福利等,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并对检测辅助人员进行调整,奖金或绩效由磋商单位根据工作考核在费用中合理列支。

4、发生员工因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而被退回时,成交单位应保证及时补充出勤人员并确保工作质量。

5、非经采购单位许可,成交单位不得随意召回其员工(员工主动辞职的除外)、不能随意调换员工工作岗位。

6、成交单位及其员工应保守用人单位的工作秘密,如因成交单位或其员工的原因导致用人单位工作秘密泄露的,成交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采购单位如遇工作需要或因突发事件等因素,而需要工作人员加班时,成交单位应予配合。

8、成交单位及其员工在采购单位工作期间故意或过失造成用人单位、自身或其他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成交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9、成交单位员工离开采购单位工作岗位前应将采购单位提供的相关财物等返还。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按财物的购买价承担赔偿责任。

10、成交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为采购单位提供服务,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及时和采购单位沟通,并提出改善方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伍拾陆万圆整

人民币(小写):¥560000.00

四、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满一年的法人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在本年度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税务登记证(如有)和上一税收申报日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上一社保申报日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五、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一)报名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528日。

(二)报名方式:

1、申领CA。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任意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插入CA证书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61452091

(三)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五)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磋商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

开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接受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61日下午130013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61日下午1330

磋商时间:202061日下午1330

磋商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

八、联系及监督

1、采购单位

    称: 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址: 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智慧谷农发大厦

联 系 人: 方强

联系电话: 0512-65857061

2、采购代理单位

    称: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

    话: 0512-65981595-81168123

    真: 0512-66352628

邮政编码: 215000

联 系 人: 潘兰、张工

3、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必须在疫情期间开展的理由:根据采购单位管理的现状及民生需求,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请各投标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