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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苏州 类别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苏州市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中心(一期)
采购单位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项目预算 6500000.00元 公示时间 2021-05-24 17:50:55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苏州市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中心(一期)采购合同
【发稿时间:2021-07-13
SZJC2021-G-064的相关附件.zip
【发稿时间:2021-06-15
SZJC2021-G-064的相关附件.zip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苏州市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中心(一期)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稿时间:2021-06-15

一、项目编号:SZJC2021-G-064

二、项目名称:苏州市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中心(一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地址

中标金额

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3

人民币陆佰肆拾玖万陆仟元壹角贰分(¥6496000.1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苏州市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中心(一期)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跃文(采购人代表)、杨小敏、赵根林、王伟东、黄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      李跃文           

联系方式:      65254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址:      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   

联系方式:             0512-69820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艳婷  方思然    

    话:      0512-69820882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苏州市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中心(一期)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2021-05-24

项目概况

 苏州市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中心(一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615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G-064

项目名称:苏州市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中心(一期)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伍拾万元整(¥6,500,000.00

项目交付时间:2021910日前完成系统建设并开始试运行,在试运行3个月后进行系统验收。

项目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2年。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了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智慧农业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创新,20202月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复函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同意苏州市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展智慧农业试点试验任务,标志着苏州正式获批智慧农业国家试点。农业农村部复函中指出,开展智慧农业试点试验,探索智慧农业发展新模式,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苏州市作为全国以地级市为单位参加智慧农业国家试点的城市,根据改革试点要求,围绕“一中心一平台四体系”,形成涉农数据采集和共享机制、农业农村信息平台整体互联体制、数字技术与生产经营融合推进体制,“创新链+产业链”双向融合机制,创新构建“政府部分引导+社会企业参与+涉农主体共建共享”建设运营模式,创造一批全国领先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农业“苏州经验”,形成智慧农业发展“苏州样本”,实现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推动中国智慧农业蓬勃发展。

为加快推进开展智慧农业国家级试点建设,需坚持整合资源,强化协调共享,构建苏州市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中心,依托遥感、传感器、智能终端等技术装备,提高数据采集效能和质量,逐步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的数据采集体系,构建重要领域的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深入挖掘数据价值,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在线化、数据化、精准化管理的辅助决策支持;全面拓展数据应用,促进数字技术与生产经营相融合,为高质量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项目建设内容

1.  农业农村数据标准体系建设

本次参考农业农村部、江苏省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以及苏州市大数据局数据标准规范,结合现有的《苏州市现代农业数据资源标准》,为本项目制定包括苏州市农业农村基础数据采集通用技术标准、苏州市农业农村数据接口标准、苏州市农业农村基础元数据标准、数据资源目录编码规范等标准,满足大数据管理的要求,实现对苏州市农业农村数据资源的应用全面整合和规范化。

2.  农业农村数据管理平台

搭建农业大数据管理平台,该平台需要具备农业农村大数据综合管理的能力,包括系统管理、数据采集汇聚、数据存储、数据治理、数据监控、数据安全管理功能,实现对苏州市农业农村数据资源的综合管理功能。

3.  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平台

现阶段农业农村局已建的信息化系统中仅有一些结构化数据,采集农业农村相关的全量数据是现阶段苏州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迫切需求,需要构建的数据资源类型包括:农业自然资源相关数据、农业产业相关数据、经营主体相关数据、农业科技数据、农业农产品市场数据、农业金融数据、农业物联网数据、农业统计数据、社会信用数据、农业特色产业知识数据、农村数据、政务数据、扶贫数据、空间资源数据和平台支撑能力数据。

此外,基于现有农业数据资源的分析,还需构建数据资源平台,包括统一农业数据仓库和数据资源目录管理。

4.  农业农村数据可视化应用

苏州市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中心建成后,将成为服务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数字大脑。针对重要的农业农村管理工作或者重大应急事件,需要依托数据平台的大数据决策分析能力进行会商和综合决策,以有效处置和应对农情、灾情,同时农业农村大数据的应用成果也需要在实体区域进行可视化展示。需要构建的可视化应用如下:领导驾驶舱、三高一美”一张图、农业数据资源一张图、农村集体资产一张图和数据可视化配置工具。

5.  详细建设内容清单如下:

序号

建设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农业农村数据标准体系建设

1.1

苏州农业农村数据资源采集通用技术标准

1

 

1.2

苏州农业农村数据接口标准

1

 

1.3

苏州农业农村基础元数据标准

1

 

1.4

数据资源目录编码规范

1

 

2

农业农村数据管理平台

2.1

数据汇聚

1

 

2.2

数据存储

1

 

2.3

数据治理

1

 

2.4

数据监控

1

 

2.5

数据安全

1

 

3

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平台

3.1

统一数仓

 

 

 

3.1.1

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库

1

 

3.1.2

农业农村主题数据库

1

 

3.1.3

农业产业链数据库

1

 

3.1.4

农业农村空间资源数据库

1

 

3.2

数据资源目录

 

 

 

3.2.1

数据资源目录

1

 

4

农业农村数据可视化应用

4.1

领导驾驶舱

 

 

 

4.1.1

农业农村基础数据中心

1

 

4.1.2

农业农村云平台

1

 

4.1.3

生产经营体系

1

 

4.1.4

管理决策体系

1

 

4.1.5

服务应用体系

1

 

4.1.6

产业发展体系

1

 

4.2

苏州农业农村时空一张图

 

 

 

4.2.1

“三高一美”一张图

1

 

4.2.2

农业数据资源一张图

1

 

4.2.3

农村集体资产一张图

1

 

4.3

数据可视化配置工具

 

 

 

4.3.1

数据可视化配置工具

1

 

(三)项目技术参数与技术需求:详情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投标承诺函);

6)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531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61513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61513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K504公开开标大厅(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址:苏州市吴中区团结桥巷2

联系方式:李跃文65254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 0512-69820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艳婷、方思然

电  话:0512-69820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