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法院辅助事务集约化服务 | ||
|---|---|---|---|
| 地区 | 园区 | 类别 | 服务类 |
| 采购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代理机构 |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预算 | 3840000.00元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SZC-320591-CSXC-C2025-0025001
二、合同名称:法院辅助事务集约化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案号等,如有):JSZC-320591-CSXC-C2025-0025
四、项目名称:法院辅助事务集约化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
联系方式:13814810996
供应商(乙方):苏州圆才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凤里街336号3幢101室
联系方式:137760092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法院辅助事务集约化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约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830000.00
合同金额:383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02 17:41: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JSZC-320591-CSXC-C2025-0025
二、项目名称:法院辅助事务集约化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苏州圆才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9132059473441371XP | 苏州工业园区凤里街336号3幢101室 | 93.37(均分制) | 383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法院辅助事务集约化服务 服务范围:苏州工业园区内 服务要求: 1)、协助采购单位开展审判辅助事务节约化改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构建司法辅助人员集约化管理模式,通过审判辅助资源结构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实现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和社会化管理。 2)、协助采购单位开展庭审集约化改革,做好庭审集约化模式构建,严格按照庭审工作规范,协助审判团队法官和书记员做好庭审安排、庭审记录、当事人开庭法律释明等工作。 3)、协助采购单位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协助相应集约化工作小组,做好集约化送达、保全、归档、调解等其他审判辅助事务。 4)、协助做好日常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应的审判辅助事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服务时间:两年,具体时间合同中约定。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技术条件及成交供应商承诺的其它指标。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桂林、江楠、钱金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成交单位按照预算总金额计算并支付,具体为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本项目成交服务费肆万陆仟贰佰肆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
联系人:周一方
联系电话:0512-66603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世纪金融大厦901室
联系人:宋羽
联系电话:0512-68660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羽
电话:0512-6866098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项目概况 法院辅助事务集约化服务 JSZC-320591-CSXC-C2025-002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13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91-CSXC-C2025-0025
项目名称:法院辅助事务集约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84.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的法院辅助事务集约化外包服务内容包括:
1)、协助采购单位开展审判辅助事务节约化改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 ——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构建司法辅助人员集约化管理模式,通过审判辅助资源结构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实现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和社会化管理。
2)、协助采购单位开展庭审集约化改革,做好庭审集约化模式构建,严格按照庭审工作规范,协助审判团队法官和书记员做好庭审安排、庭审记录、当事人开庭法律释明等工作。
3)、协助采购单位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协助相应集约化工作小组,做好集约化送达、保全、归档、调解等其他审判辅助事务。
4)、协助做好日常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应的审判辅助事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具体时间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3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5-06-13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场地-开标室(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3.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
联系人:周一方
联系电话:0512-66603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世纪金融大厦901室
联系人:宋羽
联系电话:0512-68660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羽
电话:0512-68660989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2024年12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2024年12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万元)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
| 1 | 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辅助服务 | 为园区法院无纸化办案提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纸质卷宗交接、中间库管理及档案整理装卷、纸质卷异地寄存,库房管理等全流程辅助服务,需要遵守法院规章制度并接受考核。 | 650 | 2025-01 | 是 | 否 | |
| 2 | 法院辅助事务集约化服务 | 服务外包采购驻庭审判辅助项目,推进庭审记录方式和司法辅助事务管理模式改革,提高审判辅助工作质效。 | 384 | 2025-03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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