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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苏州 类别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稽查部门“四室”建设采购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代理机构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项目预算 2830000.00元 公示时间 2021-09-06 14:49:02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稽查部门“四室”建设采购合同
【发稿时间:2021-10-2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8481

二、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稽查部门“四室”建设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案号等,如有):SZJC2021-BS-G-016

四、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稽查部门“四室”建设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535号

联系方式:0512-68358438

供应商(乙方):江苏税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11号软件园天鹅座A座1层

联系方式:0510-8521524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稽查部门“四室”建设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稽查部门“四室”建设采购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720,000.00

合同金额:2.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将本项目中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满足系统运行,所有产品硬件三年免费保修、所有硬件内置的软件三年免费保修升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10-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0-20 13:41:02

九、其他补充事宜:见合同详情


20211020133557405.pdf
SZJC2021-BS-G-016的相关附件.zip
【发稿时间:2021-10-08
SZJC2021-BS-G-016的相关附件.zip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稽查部门“四室”建设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稿时间:2021-10-08

一、项目编号:SZJC2021-BS-G-016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稽查部门“四室”建设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地址

中标金额

江苏税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11号软件园天鹅座A1

2,720,000.00

(贰佰柒拾贰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检举接待主机、高清视频终端主机

品牌:检举接待主机(天地伟业)、高清视频终端主机(华为)

规格型号:检举接待主机TC-I82HN、高清视频终端主机Box600

数量:检举接待主机4台、高清视频终端主机4

单价:检举接待主机21900元、高清视频终端主机724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姜婷婷、钱震、王宇翔、顾志方

张剑伟(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联 系 人:      黄正高        

联系方式:    0512-68358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楼    

联系方式:             0512-6982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康   严静娟      

电     话:      0512-69820888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稽查部门“四室”建设采购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2021-09-06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稽查部门“四室”建设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93013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BS-G-01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全市税务稽查部门“四室”建设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捌拾叁万元整(¥283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 3 月内将本项目中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满足系统运行,所有产品硬件三年免费保修、所有硬件内置的软件三年免费保修升级。

采购需求:根据税总办发[2019]64号文的指导精神, 各级税务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批示要求,落实税务总局党委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部署,加强稽查信息化应用,建设基于金税三期工程、贯通上下三级、联结执法场所和设备的税务稽查指挥管理应用系统,严格遵循税收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稽查信息化基础,集成建设“一个应用系统”,逐步建成“四个执法场所”,全面装备“一个办案工具包”,分步实施、压茬推进,推动稽查执法向“移动稽查”“数字稽查”“智慧稽查”跃升。

为进一步推动税务稽查、应对、调度、指挥以及其他管理工作的集成、融合,充分展示税务系统稽查管理的整体成效,全面掌握稽查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进展情况,远程指导关键任务的实施特别是重大稽查案件现场执法,发挥稽查案件在任务调度、跨区域稽查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做好稽查视频指挥系统的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的紧迫需求,是持续实施税收征管发展的客观需要。

建设“指挥会商室”、“稽查询问室”、“案件查账室”、“检举接待室”,实现税务总局、省局、市局的互联互通,建立“统一指挥、全员参与、虚实结合、上下联动、层级管理、分别办理”的大稽查综合执法模式。

建设目标

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稽查视频指挥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市局稽查局及3个跨区稽查局指挥会商室、检举接待室的软硬件设备和集成服务,最终实现向上级联江苏省局稽查视频指挥系统,向下指挥管理辖区内的部署会商、询问指挥、单兵指挥、远程审理等场景。

项目总体需求

1.招标内容包括所涉及的软硬件设备及相关服务,实施范围包括本项目中系统的软硬件产品和集成实施服务。

2.投标人应根据集成级联软硬件设备服务和产品的招标内容要求,理解并制定针对本项目所有内容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和实施方案,以及所需的产品类型和数量、实现所需服务内容和产品系统功能所需的相关软件数量等。

3.投标人应充分估计相关工作的复杂性,对采购人的需求目标予以充分理解和全力贯彻,投标人应满足采购人信息系统安全要求。对于软硬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可预计的费用支出,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采购人在实施时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4.本项目须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税务稽查视频指挥系统进行级联,并与本项目所涉及的软硬件集成连通,后期能够实现软硬件对接。并完成软硬件部署及测试联调,达到稳定、流畅等项目预期需求和性能。

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软硬件能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税务稽查视频指挥系统”级联(级联是指省局端不做任何改造即可顺畅连接、信息互通并稳定运行),如不提供承诺投标文件无效。如在签订合同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不能实现的,采购人有权依法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913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93013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93013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K504公开开标大厅(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535

联系方式:黄正高0512-68358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2-6982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静娟 孙康

电 话:0512-6982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