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年度发展报告和服务质量及供需关系平衡信息发布机制研究 | ||
|---|---|---|---|
| 地区 | 苏州 | 类别 | 服务类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代理机构 | 苏州星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预算 | 800000.00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SZC-320500-SZXQ-G2025-0003001
二、合同名称: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年度发展报告和服务质量及供需关系平衡信息发布机制研究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案号等,如有):JSZC-320500-SZXQ-G2025-0003
四、项目名称: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年度发展报告和服务质量及供需关系平衡信息发布机制研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600号
联系方式:0512-65822653
供应商(乙方):江苏都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砖墙经济园652号
联系方式:139519967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年度发展报告和服务质量及供需关系平衡信息发布机制研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具体内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97000.00
合同金额:797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5月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0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09 15:41: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SZXQ-G2025-0003
二、项目名称: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年度发展报告和服务质量及供需关系平衡信息发布机制研究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江苏都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320114MA1WEYDJ51 | 南京市高淳区砖墙经济园652号 | 81.79(均分制) | 797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年度发展报告和服务质量及供需关系平衡信息发布机制研究 服务范围:根据招标文件及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服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及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承诺及行业相关标准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继良、郑竞恒、高晓枫、陈伯阳、葛德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600号
联系人:龚昕
联系电话:0512-65822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星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聚茂路185号活力大厦B座507室
联系人:洪胜兰/陈佳慧/顾丽丽
联系电话:0512-65791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胜兰/陈佳慧/顾丽丽
电话:0512-657913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项目概况 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年度发展报告和服务质量及供需关系平衡信息发布机制研究 JSZC-320500-SZXQ-G2025-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16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SZXQ-G2025-0003
项目名称: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年度发展报告和服务质量及供需关系平衡信息发布机制研究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年度发展报告和服务质量及供需关系平衡信息发布机制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1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项目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的,投标(响应)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8、如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视为无效投标。
9、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600号
联系人:龚昕
联系电话:0512-65822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星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聚茂路185号活力大厦B座507室
联系人:洪胜兰/陈佳慧/顾丽丽
联系电话:0512-65791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胜兰/陈佳慧/顾丽丽
电话:0512-65791300
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1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1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万元)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
| 1 | 2025年度业务用房维修 | 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业务用房进行改造,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内墙涂料、更换地砖,卫生间、室外道路、室外排水、车棚等维修;门窗玻璃更换;路灯破损更换、维修。 | 150 | 2025-06 | 是 | 否 | |
| 2 | 支队职工健康检查服务项目 | 2024年度编内在职(含公益性岗位)及退休职工健康检查服务 | 107.36 | 2025-03 | 否 | 否 | 考虑到本项目的服务质量关系到职工的体检情况、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影响较大,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同时也是对职工生命健康的轻视。 |
| 3 | 苏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年度发展报告和服务质量及供需平衡信息发布机制研究 |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明确创建城市应开展自查评估工作。自查评估每年开展一次,对照《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绩效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评打分,并编写示范工程总结报告,报省级交通运输、公安、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办法》要求开展城市货运配送需求和运力调控情况调查等工作,总结成效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 | 80 | 2025-02 | 是 | 否 | |
| 4 | 交通安全第三方服务 | 对“两客一危”车辆进行动态监管监测,同时建立监控设备及企业监控平台抽查工作机制,对企业报警准确性、功能符合性、平台数据质量等进行抽查。对道路运输、水运企业及港口码头企业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建议措施,指导企业整改完善。为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考核及相关辅导服务。辅助开展交通综合执法领域安全风险分析和研判,分析安全生产监督重点工作、数据抄告等数据变量,为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提供支撑。为市区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的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驾驶员提供安全培训及安全专家讲座服务。开展支队应急物资储备评估、建立水上应急物资智能化管理、建立应急物资保障责任体系、开展应急物资管理平台需求分析等工作,实现对应急物资需求预测、供需匹配、智能调拨和物流优化等方面的业务化应用。为苏州市区普货小微企业和个体运输户提供安全培训及咨询辅导服务。 | 292 | 2025-03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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