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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苏州市地理实体数据库建设(试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稿时间: 2021-08-16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项目名称:苏州地理实体数据库建设(试点)

3、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地理实体数据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数据基础,具有基础性和唯一性,可作为政府部门信息共享交换的关联纽带。

地理实体数据是根据相关社会经济、自然信息空间化挂接的需求,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行内容提取与分层细化、模型对象化重构、统计分析等处理而形成的。采用实体化数据模型,对要素赋以唯一性的重要标识、实体标识、分类标识与生命周期标识,实现地理要素相关社会经济、自然资源信息的挂接,灵活地进行信息内容分类分级与组合,并实现基于要素的增量更新。本项目拟选取试点区域以地形图为基础,对境界、政区、道路、水系、院落、建筑物、植被等基础地理要素进行实体化,建设苏州市地理实体数据库。       

4、拟采购服务的预算:人民币柒拾万元整(小写:700000.00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对专业技术能力要求高,要求实施方对地形图基础测绘数据标准及成果充分熟悉。要求在以地形图数据基准上对境界、政区、道路、水系、院落、建筑物、植被等基础地理要素进行实体化建设苏州市地理实体数据库。本项目涉及到采购人的地形图数据成果需测绘成产,原测绘服务单位即苏州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有涵盖全苏州市范围的各类别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库,若更换服务单位,本项目数据完整性、精准度无法提供保障,同时数据库建设的实效性无法得到保障,本项目数据为高精度地理信息数据,若更换服务单位,数据的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为了确保项目的完整性、系统性、实效性和安全,故苏州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唯一性。

综上所述,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且只能由唯一供应商:苏州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苏州市十全街747号)承接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苏州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苏州市十全街747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816日至2021年823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张广龙

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高工

测绘

王瑞武

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退休)

高工

测绘

王永红

苏州市建筑勘察院

高工

测绘

邹荣

苏州明正测绘有限公司

高工

测绘

朱丽强

苏州天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高工

测绘

 

2、本公示在以下媒体发布:(1)江苏政府采购网。(2)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秦永宽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018号

联系电话:0512-6506287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施思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

联系电话:0512-68616620

3.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瑾、丁亚萍

联系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6-206

联系电话:0512-6520036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家论证意见0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