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ZCZ2021-N-G-002
二、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枫桥中心小学塔园路校区运动器材”政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大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高港区白马镇工业园区
被投诉人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华山路158号
被投诉人2:江苏纵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阳澄湖西路1299号万家邻里生活广场10层10A02、10A03、10A04、10A05、10A06、10A07、10A08号
四、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1日,江苏纵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枫桥中心小学塔园路校区运动器材”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ZCZ2021-N-G-002,以下简称“该项目”)招标公告。2021年12月28日,江苏大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向江苏纵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驰公司”)提出质疑。2021年12月31日,纵驰公司对大华公司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大华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1月4日投诉至本局。投诉处理期间,本局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投诉人寄送的撤诉函,投诉人撤回对该项目的投诉。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局于2022年1月19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苏高新财购决〔2022〕1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终止对该项目的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苏州高新区财政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