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预算单位,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关于市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试行集中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告〔2020〕10号)和我局预算调整工作的相关安排,我处将于2021年8月1日再次开放“苏州市政府采购审批系统”进口产品报审功能(10月1日起系统将关闭),市级预算单位应汇总本部门和所属单位下半年因预算调整等情形确需追加的进口产品明细,根据是否属于集采目录分别委托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论证并在系统中提交审核申请。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