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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0〕030号
【发稿时间: 2021-01-14

一、项目编号SZCD2020-N-T-002

二、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东渚街道办事处“龙景花苑三区、五区党群服务中心家具”政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苏州尚之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鲈乡南路2288号银都国际商务中心A1101

被投诉人1: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东渚街道办事处

所在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科技城培源路3号软件大厦6号楼

被投诉人2: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龙西路256号四楼

相关供应商:苏州森道尔家具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枫江路168号1208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收到投诉后,本局对投诉人的投诉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向投诉人发送了补正通知书。2021年1月13日,本局收到投诉人寄送的撤诉申请,撤回对本项目的投诉。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本局于2021年1月13日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苏高新财购决〔2020〕030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本局决定:终止对本项目的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苏州高新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