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苏州市相城区黄桥中学关于黄桥中学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XZX2020-XC-G-017)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当事人2:苏州市相城区黄桥中学(采购人)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荷馨街95号
当事人3:苏州市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单位)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88号万达广场西楼802-1
二、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19日,我局收到代理机构关于“苏州市相城区黄桥中学关于黄桥中学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XZX2020-XC-G-017)(下称“本项目”)的《关于黄桥中学后勤保障服务项目的情况说明》,反映本项目的中标单位苏州市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情况,不具备中标资格,请求我局依法进行处理。因此,我局依法对本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
三、调查过程
经调查,我局查明:中标单位苏州市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符合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属无效投标。
本项目共有4家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经复审,其中苏州市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符合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苏州宝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亦属无效投标。故本项目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采购人答复,本项目采购任务并未取消。
三、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局认定本项目废标, 责令重新组织招标。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