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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血液分析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发稿时间: 2020-07-10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20207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工作需要购置血液分析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1、电化学法检测ACT;测量时间:ACT检测项目50-1000秒。

2、采样量(全参数)≤40ul

3、自动定标、自动进样、自动检测及故障自诊断等功能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2020721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太仓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监督电话:0512-53512539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

联系人:鲁加超    

联系电话:0512-65212965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