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玉山镇萧林路189号401、501室
法定代表人:陈勃
二、基本情况
苏州市财政局联合纪检监察部门于2019年11至12月期间对“昆山市水利局水利水务信息调度指挥中心”项目(采购编号:SZGZ2018-G-051)进行专项督查,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我局进行了相关调查。经查,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周伟在评标过程中随意接打电话,干预专家评审,未严格履行代理机构组织评标活动的相关义务,其行为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七)“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情形,应给予代理机构行政处罚。
2020年3月13日,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昆财罚决字〔2020〕1号)。2020年3月13日,本机关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处罚如下:
一、 给予警告;
二、 处以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罚款。
昆山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