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 单位如何对归垫资金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归垫资金业务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在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或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下达之前,用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支出,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财务会计主要在使用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支出时,以及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时进行核算;预算会计主要在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时进行核算。
一、财务会计核算
用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支出时,按照垫付的资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或授权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时,按照归垫的资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二、预算会计核算
用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支出时,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或授权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时,按照归垫的资金金额,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例:某事业单位20X9年4月因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未下达,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后采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某重大紧急突发事项支出20000元。5月用款计划下达后归还该笔垫付资金。
(1)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时: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2)归还垫付资金时:
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财政拨款收入 20 000
贷:其他应收款 20 000
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借:事业支出 20 00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20 000
上述探讨及后期解答仅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在研究过程中的理解和观点,不代表任何第三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