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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苏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0-12-31 14:39   访问量:

为规范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管理效率,苏州市财政局将《苏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工作列入2020年度财政局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2020年市财政局联合市文广旅局启动了对《办法》的修订起草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形成了修订草案。

一、修订的背景和目的

1.管理要求日益规范,亟待修订。《苏州市市级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8〕3号)自发布以来,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以及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对文化产业的最新要求和部署,苏州文化产业在不断地发展,在实践中,现有的管理办法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管理形式,有待完善,更好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2、从政策衔接角度,随着苏州文化产业发展的变化,《关于加快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的制定和实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面临着新的政策空间和创新要求。           

3.为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明确资金的支持范围,明确未按照规定分配下达的资金的调整以及及时清理盘活等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文化产业的引导推动作用。  

二、修订的过程和程序

苏州市财政局按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要求开展修订工作,经过政策梳理、讨论研究,形成了《办法》初稿。修订中,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征求公众意见,在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12日,《办法》初稿在市财政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并向市文广旅局、专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等书面征求了意见,根据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是专家论证,在征求公众意见的同时,《办法》初稿向特邀专家进行书面征求论证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是合法性审查,在征求公众意见和专家论证基础上,我们反复和法规处沟通、讨论,法规处也给与了我们很多宝贵的意见,我们进行了完善,《办法》通过了市财政局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合法性审查报告。

四是廉洁性审查,《办法》通过了廉洁性审查,形成了廉洁性审查评估报告。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管理职责、支持方式和范围、使用与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附则共六章30条。

1.第一章“总则”包括第一至四条。主要明确《办法》对相关文件引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定义、适用范围,资金管理遵循的原则等内容。

2.第二章“管理职责”包括第五至十条。该章对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级市(区)财政部门,文化产业主管部门,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或个人各自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各部门各司其职确保专项资金合规使用和有力监管,有效发挥财政的引导性作用。

3.第三章“支持方式和范围”包括第十一至十二条。该章规定了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和方式,明确了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类别化支持、主要分为补贴、奖励和金融合作等扶持方式;明确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文化载体建设、鼓励原创内容生产、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加大文化金融支持、扩大文旅消费规模、落实对外文化贸易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

4.第四章“使用与执行”包括第十三至二十三条。预算管理是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抓手,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管理。依托“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管理。并明确了未及时分配下达的专项资金的处理方式以及清理盘活专项资金的结转结余资金。

5.第五章“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包括第二十四至二十八条。绩效管理是对项目资金管理的总结,对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估,绩效评价结果也是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监督管理是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是保障资金合规使用的重要手段。本章规定了市(县)、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使用专项资金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应遵守的纪律,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行为的惩戒措施也进行了具体规定。

6.第六章“附则”为第二十九和三十条。明确了解释单位和执行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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