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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积金调整全面启动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0-07-30 09:53   访问量: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2020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调整公积金计提基数最高限额,从23700元调整为26400元,提高2700元;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调整工作从2020年7月1日开始,于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

考虑到疫情影响,扩大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缴存比例下限由原来的8%下调至5%,经本单位工会或者职代会讨论通过,在年度调整期内可以申请重新自主确定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的单位,还可将调整工作延长至12月31日前完成。(经济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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