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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创业贷”有效增强市场活力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10-16 14:11   访问量:

小微创业贷政策实施以来,苏州市财政局紧密围绕扶持小微和实体经济发展政策目标,积极对接各级普惠金融政策体系,构建省市联动、政银协同的工作机制,推动小微创业贷产品扩容、体系增效,全力解决小微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有效提升市场活力。

一是坚持简实有为,创优业务模式。充分应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融资基金增信优势和两无四有(无抵押、无担保,有订单、有银行流水单、有健全的财会制度、有正常的纳税记录的审贷标准)审贷业务规程,紧密结合苏州特点,创优业务规程模式。市财政5年累计出资1亿元注入江苏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融资基金,有力支撑小微贷业务增信基础。打造简易化审贷流程,两无四有比例达87.36%;业务下沉深入网点柜台,提升政策产品宣传覆盖面。提高扶持精准度,将小微贷业务获客、贷前审批、贷后风控等业务程序嵌入苏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和苏州企业征信系统;建立动态服务名单,开展区域业务对象有效性分析和研判。

二是深化政银合作,扩大普惠规模。构建财政部门与银行机构协同工作机制,稳步推动小微贷业务扩面增效。截至2021731日,苏州市小微贷已累计投放贷款资金93.42亿元,投放规模全省首位;五年业务余额年均增长率达51.12%,当前在贷余额已达39.23亿元;2020年末余额中以企业信用为基础发放贷款余额34.37亿元;在贷业务扶持1692户企业,其中高端制造业户数965户,占比达57.03%,实现普惠与精准结合、规模与质量并重。

三是突出制度规范,保障工作质效。强化组织机制建设,定期召开小微贷发展推动会,制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办理机构,及时通报小微贷业务开展情况、分享先进经验。提升政银协同效能,密切政银合作关系,办理银行定期向市财政局报备《小微创业融资基金贷款业务审批备案表》,及时反馈客户拓展、贷款发放及逾期情况。严格落实风险控制,督促办理机构认真做好贷前尽职调查,加强客户准入把关;强化贷后动态风险监控,及时识别不良风险、减少潜在损失,目前不良率仅为0.125%,远低于苏州市银行机构小微贷款平均不良贷款率。苏州市财政部门将持续聚焦小微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实施小微创业贷优化调整工作方案,扩大合作机构范围,提升小微创业类政策产品、资金池的统筹整合水平,完善小微贷业务规程、代偿审核和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贷业务规模,改善、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和转型升级。(金融和基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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