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人事信息
公 示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0-11-16 09:22   访问量: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2020年度“激励干事创业、奉献火红年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委办〔2020〕82号)精神,我局拟将以下集体和个人作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1.社会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朱晨(苏州市预算编审中心副主任)

2.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姜婷雯(苏州市财政局预算处(税政处)副处长)

3.城市建设工作先进个人:高晗(苏州市财政稽查大队一级科员)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苏州市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12-68616867,通信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11号楼867,邮编:215000。

   

苏州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6日

相关稿件
主办单位:苏州市财政局   网站支持IPV6   您是第个访问者
地址:苏州三香路998号 邮编:215004 电话:0512-68616851
ICP备案编号:苏ICP备10219514号-1 网站标识码:3205000001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