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2020年度“农业农村现代化、法治苏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委办〔2020〕83号)精神,我局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作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1.法治苏州工作先进集体:苏州市财政局法规处
2.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先进个人:翁剑秋(苏州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二级主任科员)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苏州市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12-68616867,通信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11号楼867,邮编:215000。
苏州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