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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苏州市财会发展中心及聘任陆琳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11-26 10:43   访问量:

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同意整合组建苏州市财会发展中心的批复》(苏编办复〔2019〕43号)文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成立苏州市财会发展中心,撤销苏州市财会教育中心(函中)、苏州市会计服务中心,原机构人员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聘任陆琳同志为苏州市财会发展中心主任;

聘任王志伟同志为苏州市财会发展中心副主任;

聘任鲍婕同志为苏州市财会发展中心副主任;

聘任包宏同志为苏州市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副主任;

不再聘任袁培菁同志为苏州市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原职级待遇不变。

中共苏州市财政局党组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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