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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打算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8-01-31 10:16   访问量: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为工作目标,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7年财政收支情况 

2017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8.1亿元,增长10.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72.9亿元,增长11.1%,税收占比为87.7%,总量、增量、税比保持全省第一。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1.5亿元,同比增长9.6%。   

二、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严抓收入组织,强化公共财政管理。一是量质并举组织收入。围绕全年的财政预算目标任务,一方面积极跟踪分析好营改增、省级金融保险业税收下放、税收及非税收入减税降费等政策的影响,另一方面加强板块与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坚持月度分析会制度,加强税源培植,规范组织收入,收入质量稳步提升。二是扎实推进非税征收工作。认真完成市级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优化非税收入征缴流程,征缴效率不断提升;完善罚没物资处置流程,缩短变现收入缴入国库周期;积极推行非税收入电子缴库,实现非税收入实时入库;完善非税收入征缴系统收费监管功能,构建非税收入“大监管”格局。三是做好财政基础管理。深入开展“乡镇财政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规范化财政所和联席会议制度建设,乡镇财政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认真开展会计行业普法教育,加强会计从业制度准则的宣传贯彻,大力推动会计行业法制建设;加强领军型会计人才和管理型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注册会计师的培养和行业管理;扎实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有力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治理水平、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二)推动改革创新,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一是完善事权支出责任。梳理市、区两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现状,提出完善区级收入口径、优化转移支付方式,保障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统一性,更好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二是健全透明预算制度。做好政府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印发《2017年苏州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政府预算说明更加详细,部门预算增加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方案等内容,预决算公开工作被省财政厅评为年度先进单位。三是滚动编制中期规划。进一步完善编制方法,聚焦规划期内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区域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机衔接,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的有机衔接,有序推进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四是实现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积极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上线,完善预算审查监督机制。形成常态化网络监督新机制,促进财政预算科学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监督实效,使人大可以通过监督平台全面监控年度预算编制、并动态监控预算执行的每一笔支付。五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体系。推动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纵向延伸,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市(县)、区开展电子化改革;深化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重点推动各地乡镇财政核算中心向支付中心转轨;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动态监控考核。六是试点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以财政局本级及各下属单位为试点范围,将现有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行政事业单位报表,通过调整、抵销、合并的方式,转换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部门财务报告,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资产、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七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和补短板相关工作,认真牵头做好降成本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减免政策落实,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减少,企业融资成本和其他各类要素成本有效降低,2017年全年全市共压降企业各类成本超520亿元。

(三)增进民生福祉,提高富民惠民水平。一是加大公共教育工程有效供给。支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等化建设,加大教育现代化建设投入;支持推动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快速发展,重点支持打造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引导民办学校差异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二是支持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建设。创新政府资金投入方式,设立文化创投母基金,推进文化产业担保基金等项目的发展,培育新型文化业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向市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三是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意见》等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制度体系。开发使用创业担保贷款信息系统“创e贷”网络版和APP版,提高创业金融支持服务水平。推动市级创业引导性基金对优质大学生初创企业项目进行奖励补贴,促进大学生初创企业发展。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养老保障和其他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持续提高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出台大病保险办法,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大病医疗负担。积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全国试点工作,加快扶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五是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筹资标准,2017年提高到80元/人、年。支持引进顶尖医学团队,提高苏州各医疗机构的医学科研创新能力。严格公立医院考核,实现财政补助从“以人定费”向“以事定费”的转变。支持实施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和健康城市“531”行动计划,努力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六是认真做好财政支农工作。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大“菜篮子”基地建设力度。支持重大水利水务项目,结合“263”专项工作,加大河湖治理力度和财政投入力度,打造水清畅流宜居水环境。健全生态补偿管理机制,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稳步开展重要农产品收入保险试点,成功开发了水稻收入保险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大力支持城乡一体化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流向农业农村。七是支持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加强苏州古城保护和环境提升整治,推进古城保护示范等六大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美丽城镇和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支持生活垃圾处置“6+2”工程,打造美丽宜居生活环境。加快海绵城市工作进程,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基础硬件水平。落实公交优先发展理念,保障公共交通建设,进一步提升交通服务质量水平。

(四)力促转型升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继续做好国家现代服务业等综合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苏州工业园区、昆山花桥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强化试点项目管理,组织企业做好试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发挥试点项目的引领示范及辐射带动效应,推进现代服务业新业态及服务业加快发展。二是加强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运用。把握互联网、大数据发展机遇,重点支持打造新兴金融等十大重点领域平台建设,推动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新增大数据产业专项,支持大数据产业等服务业新业态发展。引入市场机制,积极推进“服务通”担保基金和服务业创投引导基金实施。三是整合设立苏州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印发《苏州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市经信委原有的五个专项资金进行整合,设立苏州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强化市级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和统筹管理,更好地服务先进制造业产业发展。四是支持市金融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行动计划。落实各项政策性奖励,2017年对100家新三板新增挂牌企业、14家IPO上市企业等共计奖励4928.47万元。支持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发展完善,解决6600户企业共计2217.93亿元融资需要。2017年出资4000万元至信保基金,支持信保基金及“信保贷”业务发展。五是支持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完善科技信贷差异化风险补偿机制,扩大“科贷通”惠及面。推进天使引导资金阶段参股的实施,吸引和集聚国内外优秀投资机构来苏设立天使投资子基金。在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中,对立项的重大创新团队三年内给予1000-5000万的科研经费。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降低项目资助门槛,支持具有创业激情的科技创业团队,广泛吸引科技创业精英团队向苏州集聚。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高校创新团队与苏州企业联合开展重大项目产业化的早期研发,加快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五)加强监督管理,提升资金支出绩效。一是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对120个市级财政支出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60.05亿元,比上年增长19.48%。开展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审核试点工作,初步实现了绩效系统与预算系统的对接、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审核、下达和批复。试点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公开同步。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继续推进“财政大监督”工作,改进财政监督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实现阳光执法检查,不断提高检查质量和监督成果运用。在拟定指导意见、确定年度计划、规范检查程序、严格复核处理等方面不断深入强化,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三是优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着力把握前期评审及竣工结(决)算评审,强化落实财政投资评审过程跟踪实施办法,加强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严格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效避免政府工程项目“三超”现象的发生。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推动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上线运行,开启线上、线下“双通道”采购新模式,进一步规范了小额采购行为。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开展不良信用记录联合惩戒工作,加强信用产品应用。推进采购信息全流程多渠道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更加透明。五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梳理专项资金管理目录清单,就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期限等要素进行规范,整合归并2项专项资金。研究制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实施意见》,对项目申报、资金审核、跟踪监督等环节应用信用信息进行审查,推动建立激励守信、约束和惩戒失信的信用管理机制。六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加强PPP项目操作规范性,实施有进有出的项目库动态管理;完善PPP项目各阶段过程文本和结果文件管理,使各项目PPP行为均有据可查、有约可依;建立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台账,形成各级PPP政府支出责任的动态管理机制。七是完善城建资金计划制度建设。拟定《苏州市级城建交通维护建设年度资金计划编制规范》,明确编制原则和范围,城建资金管理进入标准化、精细化和规范化轨道。精心编制2018年城建资金计划并经政府审议通过,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都实现了新突破。

(六)提振作风效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在全局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高潮。提前组织、周密部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看收听十九大开幕式盛况。迅速制定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召开局中心组会议和全局党员大会、邀请市委党校专家做专题辅导,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创新开展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专题活动,通过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不断增强我局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四个意识”。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着眼挺纪在前,强化纪律建设,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通过组织廉政书画摄影展、家风家训家教故事会等多种途径,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支持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推动财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向纵深发展;健全巡察督查体系,成立督查组对公务经费开支和公款消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增强机关事业单位规矩纪律意识。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推进会,细致做好走访部署,将联系走访任务分解到每一位党员;对调研搜集的问题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汇总,及时录入“六个一”信息平台,跟踪、反馈问题意见的办理进程和办理结果;通过门户网站的“六个一”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吸引群众关注和参与走访,确保走访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管理制度建设,更好地规范和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开展。坚持干部任用程序和标准,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完善干部考核机制,规范考核评优工作;高质量开展干部培训工作,多形式丰富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方法,开展“书香财政”主题阅读节等主题教育,财政队伍作风效能进一步提高。  

三、2018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是全力抓好收入组织工作,为各方面工作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进一步完善收入征管保障机制,加强部门与板块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税保平台和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及时跟踪经济税源变动情况,挖掘收入潜力,堵塞收入漏洞,培植财源税源,紧扣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完成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以上、税收占比85%的目标,将总量、增量和税比保持在全省领先水平,实现苏州财政收入2000亿元的大跨越,保持财政收入稳定高质增长。

二是突出支持转型升级,推动现代产业名城建设。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苏州服务业创新发展要点、打造产业新平台引领经济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意见以及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等政策意见,发挥好财政在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方面的扶持作用和政策导向,优化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现代产业国际竞争力。

三是突出支持人才和创新,推动创新创业名城建设。不断完善财政人才激励政策,全力支持苏州建立全国最优的人才服务体系和政策体系。支持科技创新,在引导和激励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方面下足功夫,深度研究科技金融的使用新方法,继续探索信贷、担保、保险、创投、人保基金等金融机构进行协同创新,加大对天使投资机构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奖励惠及面及力度,大力支持技术改造、智能装备,大力支持创新平台载体建设。

四是突出支持富民惠民,推动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认真剖析并高度重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照“两个标杆”,在更高的坐标系中用更高的要求做好财政富民惠民工作,努力促进城乡居民增收致富。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民生,在教育资源、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养老医疗和农民农村等方面不断加码,提升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质量。

五是突出支持改革开放,推动打造创新发展新引擎。把握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大背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创新资源要素在苏州集聚整合,重点做好国家级、省级在苏州的近60项改革试点工作。认真领会十九大报告明确的财政改革发展的努力方向和目标要求,努力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加快转变职能,优化政务服务,继续做好放管服工作。

六是突出支持古城保护,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提高政策站位,加大财政投入,重点做好古城核心区的保护工作,继续加强苏州古城保护和环境提升整治,不断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全力支持实施古城保护示范、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老旧区域环境改善提升、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交通综合整治、河道截污清水六大工程,进一步提升苏州作为古今辉映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形象。

七是突出支持城乡一体、协调发展,推动美丽宜居名城建设。继续推进美丽村镇建设,结合特色小镇建设和被撤并乡镇整治工作,增强产业扶持的针对性。持续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加强城乡一体化母基金管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流向农业农村,更好地给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融资服务,继续支持苏州作为全国城乡一体化试验区的工作,促进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和农村综合面貌的改善。

八是突出支持文化传承,推动提升城市发展软实力。加大力度支持有影响有特色的苏州文化建设。支持文学艺术建设工程项目,推进文学艺术阵地、人才培育、志愿传播工程的建设,加大对文艺精品创作的引导扶持力度;推动文化苏州云项目,实现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和活动信息的综合化、智慧化管理;积极探索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发展振兴路径,打造一批工艺美术产业发展平台。

九是突出做好作风建设,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和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打造依法、公正、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努力发挥财政在风气引领、正气激励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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