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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8-08-15 17:02   访问量: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强化民生保障,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

1-6月,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5.9亿元,增长12.7%,其中,税收收入1034亿元,增长17.8%,税比92.7%,收入总量和税比保持全省第一,圆满完成双过半任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9.5亿元,增长12.1%,其中用于民生保障的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完成772.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7.3%。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抓好收支管理,推动高效运行。一是收支管理持续优化。严格依法治税,平衡好收入增长与税源涵养的关系,实现应收尽收和收入可持续增长的统一;平衡好征管部门与地区之间的关系,保证全市财政收入总量均衡、结构合理。科学安排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突出财政的公平性公共性,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做好非税收入征收征管。加强罚没收入管理,推进非税基础信息电子化,通过非税收入和票据年检数据在线采集实现财政票据年检工作精细度的提高。进一步规范市、区两级土地资金核算体制,加强土地储备资金的精细化管理。三是严格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扎实推进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树立优先偿债理念,强化债务化解方案执行和落实情况考核,推进年度债务控降目标顺利完成。四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全面盘活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结余结转资金等各类存量资金,2018年上半年全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总额为104亿元。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市级将结转两年以上或超过当年收入30%的政府性基金结余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五是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加强乡镇财政工作业务指导,巩固“示范化财政所”创建成果,发挥局乡镇财政工作指导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会计行业法制建设,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和内部控制建设,扎实做好会计人才的考评培养。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完善金财二期等系统平台,打造集约、协同、高效的一体化财政信息体系。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二)全面深化改革,完善财税制度。一是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市、区两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体制调整实施,切实增强区级财政统筹能力,实现市与区支出责任划分与事权保持一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二是落实支出经济分类改革。完善现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2018年初市级部门预算首次尝试将基本支出下达至政府经济分类的“款”级,规范部门日常预算执行行为;新增一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三是健全透明预算制度。修订《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做好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对政府债务总体规模、转移性支付情况、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的公开透明度。四是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机制。支持本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定《苏州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增强各区政府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推动建立税收协同共治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继续发挥好税收协同共治的优势;加强税保平台信息化建设,完善收入分析查询系统,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益,推动建立税收征管保障长效机制。六是提升国库集中支付授权支付比例。加大授权支付比重,所有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全部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上半年通过授权支付方式支出的财政资金达到11.47亿元。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持续升级,将授权支付纳入动态监控系统。七是牵头做好降成本工作。制定出台《2018年苏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扎实推进、逐条落实;建立降成本工作交流机制,及时分析报告降成本工作进展成效。经统计,苏州市上半年共为企业降低各类成本约130亿元。八是实施差别化的土地使用税政策。苏州作为全省试点,今年起全市工业企业实施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将试点工业企业按照亩均税收等6项综合评价指标进行分类,对地方贡献大、发展前景好、符合转型升级导向的工业企业给予降档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政策鼓励,有效促进了企业对资源的集约利用,引领企业积极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三)引领优质发展,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支持打造苏州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强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运用,2018年度共安排项目26个,扶持资金3037.41万元。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苏州智能工业融合发展中心项目建设,推动科技产业融合发展。二是继续做好国家现代服务业等综合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现代服务业试点工作要求,有序推进苏州工业园区、昆山花桥综合试点工作;截止到6月底,试点区域累计已支持试点项目145个,向试点项目已投入合计约9.81亿元,拉动社会资金投入163.09亿元,引导社会投入为财政投入的16.6倍。三是支持新业态发展。支持打造新兴金融、现代物流等十大重点领域平台建设,促进平台经济的集聚发展。推进“服务通”担保基金和服务业创投引导基金实施,切实解决服务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截止到二季度末,合计认缴总规模达到25.38亿元,投资总额达到10.04亿。四是推动金融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促进金融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行动计划实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及金融机构和人才引育,支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截止到6月底,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共获得4397.57亿元融资,2622家企业累计获得“信保贷”授信130.56亿元。五是积极运用引导基金增强市场活力。加强苏州市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市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上半年苏州市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211.4亿元,有力地为苏州实体经济提供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六是提升科技创新投入效率。完善科技信贷差异化风险补偿机制,扩大“科贷通”惠及面,1-6月“科贷通”累计为418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银行贷款299.87亿元。发挥引导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力度。

(四)加大民生投入,推进成果共享。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教育现代化投入,支持发展优质资源“线上教育”共享模式;加大对民办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稳步推进民办教育协调发展,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构建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全过程帮扶体系。二是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推进文化产业担保基金、风险补偿资金等项目的发展,加大对文艺精品创作的引导扶持力度。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向市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共同发展。三是全面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出台《苏州市创业引导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促进就业形势稳定和创业环境优化。强化政策执行督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富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四是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工作。修订我市医疗救助办法,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提高低收入人员的专项救助比例。推进我市大病保险办法实施,为参保人员增添保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乡低保和孤儿养育标准,做好因病致贫家庭生活救助。五是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市级财政支农投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2018年农林水项目资金增长60%。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全力支持环太湖围网清理拆除。创新农业保险担保手段,完成水稻收入保险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首轮试点赔付工作。持续推进生态补偿工作,上半年下拨市级生态补偿资金8812万元。深化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加大薄弱村脱贫转化帮扶力度,增强“造血”功能,对100个薄弱村公共服务开支给予每村30万元补贴。六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支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贯彻落实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监测、治理和保护的投入;科学安排省级生态红线补偿资金,完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处理6+2工程建设,落实生活垃圾区域环境补偿制度。加大科学治水护水力度,加快污水厂提标改造,推进城区清水工程、阳澄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七是加快推进惠民实事工程建设。支持实施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提升六大工程实施,支持美丽城镇建设;加快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扎实做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加大住房货币化保障力度;落实公交化先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政府购买公交成本规制。

(五)加强监督管理,提升资金绩效。一是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推进财政“大监督”全面完善,加强财政检查计划管理,有序开展土地征收工作经费使用情况专项调查和扶贫资金“双随机”等检查,推进专项监督与绩效评价、投资评审相结合,严格做好检查和审理相分离。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绩效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分行业项目指标库;开展年中绩效跟踪管理和绩效前评价试点,探索开展绩效政策评价;稳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范围,对宣传文化发展资金等122个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55.33亿元。三是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加强代理机构监管,开展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信息的核查,推动代理机构依法规范从事代理活动。做好小额工程项目提标政策衔接。加强网上商城采购管理,上半年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现交易额1003.75万元。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妥善处理好各项市级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对已入库项目考察整改,落实财政政府支出责任台账制度;严格入库审核,做好对实施方案和财承报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的规范性和质量审核;开发搭建苏州PPP项目信息资料库系统,加强我市PPP项目资料的备案和规范性管理。五是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加快投资评审信息化建设,优化项目接办服务,上半年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接办评审项目295个。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流程,完成我市首个EPC项目评审,在全省率先推广BIM数字建造技术应用。六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制定《2018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加强对项目申报、资金审核等环节信息进行审查,推动建立激励守信、约束和惩戒失信的信用管理机制;完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明确“服务”加“监管”双重定位;研究制定市立项目分类管理办法,规范市立项目资金管理。

(六)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团队。一是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印发《2017年度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清单》,确保责任到人,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机关党建领导责任任务清单制度,形成完善的机关党建责任体系。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密切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开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题警示教育活动,帮助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开展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进行廉政风险排查,督促各处室、直属单位抓好重点环节的作风建设。三是扎实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旗帜引领,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计划》,发挥局党组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潮。健全管理制度,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科职干部培训班、“菜单式”选学讲座等各类专题培训,加强培训考核,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四是组织开展“学业务,提素质;强管理,转作风”专题活动。进一步完善“财政大讲堂”的形式和内容,组织开展“学业务,提素质;强管理,转作风”专题活动,局领导带领业务处室负责人开展专题讲座,讲授财政业务知识,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督促业务处室建立内部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构建“跑单位、看项目、走基层”长效机制,全面提振精神,以优良作风引领政风行风。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是牢牢把握收支工作主线。一方面是确保收入平稳增长。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时了解重点行业、企业发展动态,实时掌握财税收入变动情况,会同各地各征收部门做好全市收入征管工作,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另一方面要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督促各部门不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在调整预算时收回预计到年底有较大结余的项目资金,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密切关注GDP挂钩的八项支出,保持民生支出占比的稳定。

二是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规范做好政府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工作,依法严格落实政府债务新增规模控制和余额限额管理;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规范政府投资引导基金、PPP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积极推进精准脱贫工作开展,推进“阳光扶贫”系统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各类困难低收入群体救助的资金保障,不断提升大病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保障能力。完善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帮扶政策,逐步提升政策实施效果。支持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加大环保资金投入,推进城乡水利水务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应用,完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开展氢能产业扶持政策调研。

三是推动各项改革全面深化。深入实施供给侧改革,牵头做好降成本工作,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企业用工成本。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市、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调整完善财政体制,立足市区共赢良性发展,认真做好吴江区新一轮体制调整衔接各项工作。做好部门预算和中期规划编制,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机衔接。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系统优化工作,确保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后财政支付平稳运行。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确保政府财务报告试编工作高质量完成。

四是持续推动财政政策创新。不断完善财政在服务发展方面的政策,以提升资金效率为目标,深入研究财政精准施策的方法和路径。继续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人才政策、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体系,提升支持效果。进一步创新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加大创新产业引导基金的运用,引导符合条件的PPP项目申报入库,支持项目加快落地。

五是全面做好民生事业保障。全面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落实民生领域的各项政策,统筹安排好财政资金,确保各项政策标准不折不扣落实。重点做好教育、医疗、社保、就业、养老、生态建设等领域的资金安排,既坚持底线思维,又反映苏州特色,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六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坚持党员党性教育常抓不懈,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继续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持续推动“学业务、提素质,强管理、转作风”专题教育,注重教育内涵的提升,加快转化为服务财政发展的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形式,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认真做好“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巩固走访调研成果,提升财政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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