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计划总结
苏州市财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6-07-26 00:00   访问量: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关心指导下,财政部门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工作,锐意开拓,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现将今年以来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格依法治税,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加强收入分析研判。发挥好财政部门组织收入的牵头作用,围绕年初确定的全市财政收入目标,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统筹部署,主动协调好国税、地税等部门,每月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研究对策。注重与各市、区财政部门上下联动,精细测算,合理安排收入时序进度,确保财政收入增长达到预期目标。二是全力推进营改增改革。强化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密切跟踪财税改革动态,全力推进全面实施“营改增”各项工作,深入研究财税体制改革对地方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并做好测算分析,把握政策影响的主动权。三是做好税收风险管控。加强部门配合,强化重点行业及重点税源监控力度,充分发挥税保平台作用,整合多部门数据资源,形成“一户式”查询系统。配合税务部门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加强风险防范,严格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对容易发生征管风险的行业加强管理,防止税源转移流失,确保财政收入增长处于合理区间。

1-6月份,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8亿元,增收88.9亿元,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00亿元,增长16.3%,税收占比为89.1%,保持较快增长势头。

二、支持转型升级,服务发展成效明显

一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投资补助、设立基金等办法,在公共领域推广PPP等模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项目。截至6月底,苏州市区范围共有17个项目进入省PPP项目库,其中4个项目被选入省、部级试点,并有苏州轨道交通1号线等4个项目已经进入采购阶段。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向上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省级商务发展等专项资金,最大程度助推企业转型升级。研究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的使用新方法,探索与信贷、担保、保险、创投等金融机构进行协同创新,共同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打造苏州产业科学创新高地。二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探索财政专项资金改基金,大力推进“拨改投”、“拨改保”、“拨改担”等办法的运用,推动成立各类投资引导和担保基金。市级已设立各类基金20个,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规模超过百亿元,发挥了强力的推动作用。设立城市发展产业基金,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此外,在支持“新三板”企业,推动科技、文化、体育产业与金融高效结合方面,财政专项资金(基金)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支持成效也非常明显。

三、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水平提高

注重对民生事业的投入和保障,重点提高教育、卫生、养老、就业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和覆盖范围。今年1-6月份,全市用于改善民生的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完成773.5亿元,增支114.3亿元,增长17.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5.5%。一是打好民生建设教育基础。支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注重内涵提升,加大教育现代化建设投入,积极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和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开展。推动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快速发展,通过民办教育扶持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二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卫生筹资标准,不断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完善补偿机制,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提高院前急救出车补贴标准,增加财政支出180万元。推进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实事项目和妇幼健康工程,加大公立医院软硬件建设,补齐医疗卫生短板。三是发展养老服务完善体系。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到80周岁以上的老人,同时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幅度提高居家养老补贴标准。创新财政支持方式,调整引导基金运作模式,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向养老服务业领域投资。四是提高创业就业服务水平。修改完善创业引导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高创业贷款额度和贴息标准,设立引进天使投资基金奖励资金,拓宽创业孵化基地补贴范围。规范细化企业稳岗补贴政策,扩大享受稳岗补贴的范围。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力度,培养高层次服务人才。五是完善财政支农各项措施。大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劳动力素质提高和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加强城乡水环境建设,快速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农业保险基本种植业全覆盖,全面推进高效设施保险险种,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覆盖范围。调整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加大生态公益林、水源地补偿力度,进一步提高保护区的生态补偿的标准。

四、落实五大任务,财税改革稳步推进

今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开局之年,苏州市财政局坚持政策导向,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领域精准施策,按职能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牵头组织降成本工作,配合做好“补短板”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相关工作,稳步推进财税改革。起草完成《苏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推进“营改增”工作,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营改增后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改革涉及我市企业19万户,预计减税140亿元左右。转变财政投入方式,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调整社保费率,合理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执行工伤保险差别费率,预计平均下降0.4个百分点费率,全市减负约1.7亿元。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从1.5%降为1%,预计全市减负6.8亿元。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金融助推企业发展。健全“科贷通”省、市、县(区)三级联动运行机制。通过建立4000万元市级天使引导资金阶段参股和5亿元人保基金,引导金融资本服务前移,更多地投向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

五、坚持绩效导向,财政管理科学高效

一是不断提高监管水平。进一步发挥财政投资评审监管作用,基本做到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全覆盖,评审流程不断优化,通过“先评审、后审批,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结算,先评审、后支付”的刚性机制,使投资评审成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关键必备环节。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推进电子化采购,推广语音抽取评审专家方式,优化采购计划审批与退回工作流程,提高采购资金节约率。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科学化管理,对功能相近的资金进行归并整合。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于2016年1月1日正式上线,申报中的项目近千项,通过构建系统,按照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要求,实现申报条件网上公开、企业网上申报、部门网上审批,结果网上公示、拨款进程网上查询、纪委网上监察等实时全过程监控。三是发挥绩效评价作用。拟订我市推进绩效预算管理实施意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以预算管理为基础,将绩效管理职能分解落实到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初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机制,对财政资金实施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四是严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规范举债、使用和偿还。按“优先偿债”的理念,继续加大市级偿债准备金的运作力度。通过统筹安排偿债准备金,有效化解市级平台偿债风险,压缩存量债务的规模。同时运用债券置换债务、设立城市发展基金、PPP合作等方法,不断降低债务规模,化解债务风险。

六、深化作风建设,干部队伍高效廉洁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局财政工作实际,制定《苏州市财政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切实将学习教育与财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局党组领导下,组织“两学一做”专题党课,发挥“两学一做”支部核心作用,专题教育活动有效开展。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科职干部培训班、“菜单式”选学讲座、自主选学、任职培训、新录用人员培训、苏州干部在线学习等各类专题培训;立足财政系统,充分挖掘系统内的各类专业人才,搭建业务讲台,发挥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加强不同处室之间工作交流,取长补短,拓宽思路。三是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照市委《关于对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的要求,严格监督局内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的贯彻落实,实现监督关口前移,配合内部审计,共筑事前、事中、事后日常监督防线。

下半年工作部署:

一是多措并举稳定收入增长。我们将认真抓好税收征管新机制下的责任体系建设,协调好各征收部门,分挖掘收入潜力,堵塞收入漏洞,培植财源税源,努力保持财政中高速增长。细致分析“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对地方财政的影响,既要保持合理的增长区间,又要保证较好的收入质量。

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深入研究财政支持经济转型的政策空间,制定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策。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探索投资补助、设立基金等办法,在公共领域推广PPP等模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项目。研究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的使用新方法,探索与信贷、担保、保险、创投等金融机构进行协同创新,共同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打造苏州产业科学创新高地。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科技、文化、农业与金融的深度结合,提高精准度,促进各类投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基金)更加规范、高效运转。

三是进一步提升民生服务保障水平。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使更多的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优先安排重大民生实事项目。选准办好民生实施项目,如城市活水工程、环古城河建身步道等,切实提高了市民普惠性和获得感。继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完善教育经费保障制度,不断提升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水平。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后续跟踪,落实财政保障措施,推动新机制稳定运行。适当提高养老、医疗、就业、低保等财政补贴标准,推进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发展的投入,不断完善财政支农工作机制。

四是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认真发挥好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的监管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科学化管理,对功能相近的资金进行归并整合,最大程度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政策功能,体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进一步发挥财政绩效评价的作用,在更大范围内运用好评价结果,深入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严控政府行政运行成本,严管“三公经费”。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推动资金分配规范管理、透明操作。

相关稿件
主办单位:苏州市财政局   网站支持IPV6   您是第个访问者
地址:苏州三香路998号 邮编:215004 电话:0512-68616851
ICP备案编号:苏ICP备10219514号-1 网站标识码:3205000001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608号